文:楊鎮宇(台北平日六團領隊)
圖:Burtina
蔡英文當選總統後的就職演說中提到:「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這個國家偉大的地方,就在於每一個人都有做自己的權利。這個國家,保障所有國民,自由選擇的權利。在這裡,我要以總統當選人的身分,鄭重呼籲,任何人,都必須尊重這份自由。…台灣人就是自由人,台灣人就是民主人。只要我當總統的一天,我會努力,讓我的國民,沒有一個人必須為他們的認同道歉。」
蔡總統說,不會讓他的國民因為他的認同而受歧視,但台北街頭一位女童卻因為他的(裸身)穿著而被路人拍照上傳網路公審,這就是我們的國家嗎?這就是我們的寬容程度的體現嗎?
當孩子沒有活在你的「期待」之內,他的言行舉止溢出你的「理解範圍」之外,你會怎麼理解?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在公共場合穿衣服是「社會運作的規則」,而當一個孩子沒有這麼照做時,他指責小孩「只尊重自己的感受,而不尊重旁觀者的感受」,他怪家長,「太寵小孩了…如果家庭不能引導孩子初步了解社會運作的規則,要家庭教育何用?」
這個(裸身的)小孩跟家長的舉止沒有符合你心目中設想的「好」、「正常」、「應該」,若你的反應是「指責」跟「怪罪」,若你沒有顯露出絲毫的好奇心,若你只覺得理所當然,「大家都穿衣服上街,為什麼你這個小女生不照做呢?」
那麼,我反而對上述的「指責」跟「理所當然」的態度感覺好奇了。
當裸身女童的家長試圖「要找出小孩不穿衣服此行為背後的原因」,不想那麼快的強迫小孩就範,當然他跟孩子都需付出相應的代價,那就是社會的無法理解跟不寬容以對,例如,就被許多鄉民說是「太寵小孩」。
有些人認為「公開場合穿衣服這個規則在台灣應該是蠻合理的」,其實,我也這麼認為的,所以要是我,在路邊遇到「小孩在公共場合沒穿衣服」時,我會好奇,會遲疑,不過我不會太快主張「每個人在公共場合都必須要穿衣服」,然後進而推論這個小孩不尊重他人感受,這個家長沒有在管教。
因為我的好奇心使然,我會想多知道為什麼,越是複雜的問題,越要從容以對,性急以對只會讓局面更複雜,更何況「小孩在公共場合沒穿衣服」此事一點也不複雜,我更沒有絲毫著急的理由。
思想家梁漱溟曾說:「性急是一般人最易犯的毛病,當你對他講這樣不好,他就以為你主張那樣。」就好比小女孩在公共場合裸身,有些人急著批評,認為「每個人在公共場合都要穿衣服」,而我若主張需緩緩,有些人可能就會以為我主張「每個人在公共場合都要脫衣服」了,更性急的人可能更以為我是「極端天體主義者」了。
面對這些性急的人,我也必須提醒自我,我不能太快地驟下定論,說他們都是威權餘毒的產物。我認為,每一種理解「現狀」的方式都是需要被尊重的,因為這是任何改變與處理的起點。
當有些人批評家長「太寵小孩」時,我不會急著回批說你就是威權下的產物啦,相反的,我會好奇,為什麼當(裸身的)小孩跟家長的舉止沒有符合你心目中設想的的「好」、「正常」、「應該」,你就近乎自動機轉地進入「指責」跟「怪罪」模式,而沒有絲毫的好奇心?為什麼呀?
在這過程中,我不怕被那些人批評說「我太寵他們」,因為,我相信任何人都有改變的機會,我不會放棄任何一個人。
這就是我響應蔡總統的方式,在台灣這座島嶼,沒有任何一個人必須為他們的「不好奇」道歉,我也不會強逼他們必須要「常保好奇心」,就算「常保好奇心應當是個滿合理的事情」。這就是我對那些人的寬容,這就是我活在這座島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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