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日 星期四

【北車女童裸身】小小公民看兒童裸體

文:親子共學團 共筆
圖:Burtina



魯迅:「禮教殺人」
林語堂:「如果老祖宗是躱著吃飯,公開做愛的話,今天,我們會對別人如何吃飯比較好奇」
在沒有傷害到你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之下,一個小孩的身體怎麼穿,到底關你屁事啊?!

––––薛安琪(中區平日四團)



唉 讓我想到林奕含
禮儀走在身體自主權前面
多危險啊

––––林小賊(台東平日團領隊)



讀文言文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把持文本最後解釋權的人;
幼兒不穿衣服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看到幼兒裸體會想到猥褻行為的人

––––Pei Ling Shen(桃園106暖蛇共學團家長)



你說「孩子,你要先學尊重自己,別人才會尊重你呀」
我想問,所以人跟人之間,原本是不需要互相尊重的嗎?一個人如果沒有努力去證明自己的價值,是不是旁人就不需要尊重他?
尊重旁人,難道還需要很多條件嗎?

––––李淑惠(台南平日團領隊)



(針對網路留言)
我比較擔心那些大多數被好好教育的孩子。
「不會很熱,所以妳要把衣服穿好」=你的身體不歸你管,歸比你大比你有權勢的人管。

「遇到變態你就知道」「被性侵了看你怎麼辦」=威脅和恐嚇真的很好用,所有會性侵猥褻小孩青少年的人都很會使這種手段。

「不穿衣服,被抱走性侵要怪誰」=加害人沒有錯,是你造成他的衝動。

這樣長大的孩子們,真的遇到危險時,第一時間不知道該拒絕,因為他們從小被教導成他們並不真的了解自己的身體或需求,任何比他們有權勢的人都可以代他們做決定。

真的被侵害之後,他們不知道該如何向外求援,因為他們相信所有的威脅和恐嚇,深怕被加害人傷害,而且他們更害怕被責備,「這一切都是因為我__,所以才會被__」。

其實我真的很怕我的孩子受到傷害,生命那麼無常,我沒有辦法永遠保護他,但是我更怕這種網路公審、獵奇新聞所創造出來的單一價值觀環境,時刻告訴孩子你不應該尊重你自己、你不屬於你不自己、你不應該嘗試、不可以探索、不能做你自己、想哭的時候只能小小聲哭一下下、生氣時要好好講話有禮貌⋯⋯,如果我這個媽媽不依呢,大家只要在鍵盤上敲一句「不會教就不要生」,結案。網路留言關心孩子的大大水水們,我感覺不到關心的溫度在哪裡。

(然後我實在不懂,今天你尊重他不穿衣服「難道孩子說想殺人也要尊重她的決定嗎?」到底是什麼邏輯?有個成語是風馬牛不相及,我覺得這個時候是使用的最好時機。)

台灣每 3.5 分鐘就有一起性別暴力案件,很多就發生在學校裡,從廁所、宿舍、大學的樓梯口、特教學校的校車上到課後的補習班⋯⋯,我們該把目光移到這些因為漠視而無法有效遏止的性暴力案件上,而不是在網路上用鍵盤恐嚇威脅一個不想穿衣服的五歲小孩子。

––––Szui Wu(台北平日二團)



大家不是這個孩子,又知道他不懂身體自主權了?
有人留言滑坡到性侵,那你知道該檢討的是加害者嗎?
沒錯,今天就算一個成年女子/男子全裸走在街上,也不代表他就應該被性侵
不是裸體就違法:士檢認為,根據大法官釋字六一七號解釋,「猥褻是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且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猥褻物品包括暴力、性虐待或其他足以引起他人性慾的物品,但相關照片僅單純露點或站或坐拍照,未做出性挑逗、噁心動作,也非拍攝性器官特寫等,即便露點,尚不構成猥褻。

關於善良風俗的認定是什麼?僅僅因為他人觀感就去認定犯罪是適合的嗎?
我如果看到兩個人在街上牽手親吻,心裡覺得羞恥就可以告他們猥褻嗎?

再來是未取得同意就拍攝還有妨害風化這件事。
妨害風化有很重要的點是意圖使人觀覽,孩子脫衣服是因為他熱不是因為他意圖使人觀覽,但拍攝照片影片還散佈,有問題跟妨害風化的難道不是這些人嗎?

口口聲聲說孩子裸體不尊重他人,那何不圍觀的這些人先尊重孩子一下,把視線從孩子的裸體移開。

––––小熊(台北平日三團)



這種狀態雙踩我,很糾結,一個是想維護孩子身體自主權,一個是我期待孩子在人多的場合非裸體,因為我不喜歡旁人看到相處的片段就下結論,雖不接受他人說法但還是會煩躁。

我想了很久,有關我自己如何看待孩子在公共場合裸體。

我覺得從裸體到穿衣,這是孩子在體驗/認識自己和社會化的過程,所以,是的,我覺得在身處在眾人皆穿衣的生活環境下,無論我從小是絕對禁止他穿衣,或總是逼迫他穿衣,到還沒成年前,孩子一定都會選擇穿衣。
我從不說「羞羞臉、沒禮貌、小雞雞要飛走了」之類的話,我家小孩們就是從全裸,到半裸,到能依場合適合度裸,一步一步在不斷變化著,我相信這跟認知發展歷程有關、跟我願意理解、陪伴、討論有關。
所以,我不擔心「現在不要求穿衣,長大以後也不會穿」的論點。

「啊妳既然最後就都是要穿衣,一開始就要他穿,不就好了」
喔不,我覺得這是個可以做的很細膩的過程,包括認識自己的身體、自己身體的感覺、如何與自己的身體相處、衣服的功能、款式、樣貌、如何運用等等。
我把它視為一個教育過程,所以會陪孩子討論,了解她的想法狀態,分享我的,也可以延伸到他人、社會的,這需要一段時間和空間,我想這是身為養育者的我願意支持的。

另一個思考點是「是否影響到他人」,被動一點,從法律上是否犯法來看,喔,沒有,那我就不擔心了。

––––三寶媽(台中平日四團)



趁著母好三人全裸清洗肉體的時間,我也順便問了我家兩個孩子,關於公共場所裸體這個事件,他們怎麼看?
3Y1M的男孩說,不脫,因為好喜歡穿衣服,內褲衣服褲子都要穿著。
5Y8M的女孩說,以前會脫個光溜溜但現在不會了,因為開始會注意而且在意旁人的眼光。現在比較喜歡在自己安心的場域才脫光。但是如果那個小孩說熱那就是熱,如果她要脫就給她脫,因為我們都不是她。

––––薛安琪(中區平日四團)



孩子擁有身體自主權,我在不在意我的孩子在車站前全裸(穿衣服、沒穿鞋、沒包尿布、穿公主衣服orz、穿反政府t恤...),是我個人的脈絡在意與試圖處理對應(教育),與孩子最後選擇要不要全裸沒有關係。
今天和3歲半阿萌聊這件事情,想知道這年紀的認知發展,她很快下結論,認為該小女孩應該穿上衣服。
我問,為什麼?是因為很多路人都說要穿上衣服嗎?
她說,不是,就只是因為她覺得穿衣服比較好,她一定會穿衣服!
我進入思想實驗問,如果現在所有人都要脫衣服,現場很多人都叫妳脫衣服,你會脫嗎?
她說,不會,她還是會穿衣服。
並且重申她真的好喜歡穿衣服。
我說所以你覺得該小女孩可以想要脫衣服就脫衣服嗎?可以自己決定嗎?
阿萌勉強的說,可以啦,但是還是希望她穿衣服,喔,這穿衣服真的很好。
天知道,有時候結果符合了,但是內在歷程卻和想像中完全不同啊。
回到孩子有身體自主權,至於他人與情境,會慢慢進入,大人呢,就是為孩子撐起一點空間,和好好看見自己、解放自己就好了吧。

––––Egg(台中共學團領隊)



店員:弟弟你要穿鞋不然會刺到
小孩:這裡看起來沒有會刺人的東西
店員:弟弟如果你刺到流血怎摸辦
小孩瞄一眼繼續選購
店員:你要叫你媽媽給你穿鞋,刺到就不能走路了
小孩:我能自已面對

隨後
店員:媽媽你要叫他穿鞋不然會刺到
媽媽:他很少穿鞋所以身體靈活眼光敏銳,很安全的

飛過五片烏鴉…

隨後上車跟全車四坆孩子討論

小孩說
他為什麼要管這麼多
小孩不是在練自已負責

繼續討論女童不穿衣被報導事件

小孩說
怎麼可以隨便拍別人這才叫不尊重
小孩在練自我承擔不然出事誰要幫忙
離成人還一大段路現在不練何時練
我也是練過來的長大了也不會隨便給別人看

繼續討論留言的部份

小孩說
他們為何都只會評價不講道理
小孩是人是人都有自已的想法
他們一定沒被好好尊重過
他們的大人一定也沒好好跟他們講話
打罵教育的毒真的影嚮很大

––––王岢鈺(暖暖蛇小學自學團家長)



天跟肉肉簡短的聊了五歲小女孩裸身的新聞事件.肉肉聽到小女孩在大庭廣眾下全身脫光光時露出不可思議的眼神說:為什麼要在那麼多人面前脫光光?
我:因為小女孩覺得很熱.
肉:可是那裏有很多人耶,如果是我我不會想要在那麼多人前面全身脫光光.
我:是喔,為什麼?是因為不想要讓別人看到你的身體嗎?
肉:對.
我:嗯嗯.那時候有好多人都上前去問小女生為什麼要脫光光,叫小女生把衣服穿上.如果是你,有那麼多人叫你把衣服穿上,你會穿嗎?
肉:可是我不會在那麼多人面前脫光光啊.
我:嗯,我想也是.
肉:如果是我,我不會這麼做,但是她可以自己決定.

登愣!!這種「雖然我不認同你,但是我尊重你的決定」的態度,到底有多少大人真正懂得?

#我的同溫層很厚所以好像不用擔心有人來戰XD
#其實需要擔心的是下回看到新聞上出現的是在路邊樹下尿尿的蔡小海
#當尊重變成一個髒字的時候我到底要不要教小孩尊重

––––婷文(高雄平日團領隊、高雄暖蛇媽媽)



[思考練習]
小女孩在公共場合自在全裸引起路人干預,社會關注!

想一想:
女孩換成男孩會有不同的結果嗎?
一個人全裸vs.一群人全裸,有差嗎?
(此問句源自路人勸小女孩,別人都有穿衣服,你沒穿,所以你要穿上衣服。)

如果這個社會的人都不穿衣服,有一個人全裸就沒問題,對吧?反而,穿衣服的會被關注,看看,所有人都沒穿,你應該把衣服脫了。

所以核心關鍵是在"社會"?
社會的主流是什麼,你就應該是什麼。
這也是多數人會替女孩擔心的沒有被"社會化"。

但這個認為小女孩需要社會化的擔憂
有時可以直接被說出
有時會拐彎成另一種關心的語言或介入方向
這樣迂迴的技巧,其實經常被大人使用
例如: 現在沒有很熱啊!我們來把衣服穿上吧。
全裸坐在階梯上會有衛生的疑慮,所以我們來把衣服穿上吧!(意思是穿內褲就好囉?)

最後我們來想想多數人最在意的社會化

這個社會的主流共識是如何形成的?
該不會是.......因為大家都這樣,所以我也應該是這樣?這算公式,還是共識?

哈囉~身為人的知覺,身體的感覺,你的心情與想法呢?

你,不是社會的一份子嗎?一個人進入群體就應該跟隨,而不應該闡述自己的意見嗎?與群體不同時,就應該先以群體為主(重),再尋求溝通協調或改變嗎?

另外,多數人要如何看待少數者的意見?

如果上述類似或更深入寬廣的問題我們都來回思考過了。我們才有機會站在教育的角度思考孩童在公共場合全裸的議題。

否則,就只是便宜行事,忽視人的存在。
(把公式背下來就對了,這就是社會的遊戲規則!)

––––林小賊(台東共學平日團領隊)



【力氣應該用在更重要的地方】

當台灣人舉著自己認同的國旗被警察驅趕的時候,你,沒有說話
當有人為了捍衛自己的家園被消音被消失被自殺的時候,你,沒有說話
當國家,拿著你的稅金強拆別人房子的時候,你,沒有說話
當國家命令用你繳的稅金養的公務人員,朝著小孩噴水驅逐的時候,你,沒有說話
當國家辦的學校裡面有老師不當體罰學生的時候,你,沒有說話
當國家辦的學校裡的老師性侵學生卻依舊在學校任教時,你,依舊沒有聲音

可是,當你看到一個無害的孩子,依著自己的感覺,決定不穿衣服的時候,你站出來了,批評、指責,講得比誰都大聲

但是,比起一個孩子決定自己要不要穿衣服,到底哪一件事,對這個社會的傷害比較大?

––––李淑惠(台南共學平日一團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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