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 星期二

還原「北車女童裸體事件!」【當事人爸爸的回應】

文、圖:小皙爸


我是五歲女童的爸爸。

8/25晚上太太帶著孩子們從新竹和一起出遊的朋友搭遊覽車回台北,我估計她們可能會在晚上6:30左右到,6:28左右我開著車到達台北車站的地下停車場,還記得停車票卡的機器上寫著「未滿15分鐘免費」的告示,開進去找了一陣子車位後電話響了,是太太打來說她們到了,在外面,說應該是在新光對面。我心裡只想著快出去,60元/hr實在太貴了,幸運的我沒付到錢,接著往台北車站北面的忠孝西路開去,因為直覺判斷台北車站外面新光對面就是那裡了,心裡還在滴咕:「怎麼會在那裡呢,車超多,尤其是公車。」快到時約6:40我撥給太太,她說她們不在台北車站那個區塊,然後傳了張Google Map的截圖給我,一看,位置完全不對,是在台北車站對面跟新光同一邊的人行道才是,於是繞了一圈台北車站,從台大兒童醫院旁繞去找她們。

到了我心中猜想的地點時約6:55,我打給她們,電話中傳來一點點小朋友的聲音,一點點大朋友的聲音,不到一分鐘太太說要先掛電話,說要處理一下小朋友的事,我心裡猜想是不是跟同遊的小朋友有什麼爭執?玩一天太累了情緒是真的不好控制;但我心裡就是有點說不上的不舒服,可能是繞太久了,心裡也有些毛燥吧,我猜!

停了車,想說找找她們吧,先幫忙拿些東西也好;才一個轉角就看到太太坐在階梯上,前面蹲了個我沒看過的女生面對著坐在階梯的女兒在講話,我心裡想到的是可能是跟新認識的小朋友有爭執,對方媽媽在跟女兒對話吧,只是對方媽媽後面的大朋友好像太多了,咦,不對,是一群陌生人,二話不說我就走向前去,我一走進人群大約有10個人圍著太太她們母女三人,記得2個是男生,其他是女生。

我問女兒怎麼了嗎?蹲著的女生問我:「請問你是爸爸嗎?」

我回:「是啊,怎麼了嗎?」
(此時太太對某人說:「可以請你不要拍嗎?我們有肖像權」)

她說:「因為妹妹沒有穿衣服,這樣不太好。」

我:「嗯,怎麼了嗎?」

她:「那你要教育她啊,她是女生」啊...不拉不拉不拉...。

我:「所以妳覺得教育是用要求的嗎?我覺得尊重才是教育的真諦吧!」

此時與我對話那名女生旁的女生說:「那她以後吸毒你也尊重她囉?那她以後賣淫你也尊重她囉?那她以後XX你也尊重她囉?....」

我:「請問這些事有什麼關聯性?」

她:「尊重啊,你不是說要尊重她嗎?」

太太這時起身面對這二名女生,我往旁邊走兩步對其它人說:「這叫文明嗎?這麼多人圍著我的孩子,你們已經嚇到我的孩子了,這就是你們所謂的文明嗎?」接著不到一分鐘人群就散了,我們就扛著行李,抱著弟弟往車子前去,剛一直要女兒穿衣服的那二三個女生在我車前約6公尺似乎在講著悄悄話,我也沒多想,東西放好,都上車後就回家休息了。

晚上10:36手機響了,是沒看過的號碼,想說不要理它,可能接起來就掛斷了,今天已經夠烏煙瘴氣了,習慣性的用了查號App查一下,哦,是忠孝西分局,我回撥了,跟警方聊了一下當時的狀況及對話內容,警方也告知這樣的案件他們都會通報社會局,請我留意一下電話。隔天早上9:43果然接到社會局的來電,電話中不但陳述了當時的狀況也提了提一些教養的理念。

事後其實我很自責、很懊惱,我怎麼沒在孩子最需要抱抱最需要被保護時抱著她呢?我怎麼沒有一去就抱著她?我在與那些圍著她們的那些人對峙時怎麼沒抱著她呢?我知道她是生氣的、我知道她是害怕的、我知道她是無助的,在她好需要好需要我的時候我還是被憤怒沖昏頭,放她一個小小的身軀蹲坐在階梯上生氣、發抖。真的是好後悔啊!!

我在想怎麼跟孩子聊這個事和談談成年人不願面對的無知與恐懼?

9/3晚上,我們看到這件事上新聞了,上面拍攝的角度是當時太太請她不要拍的那位圍著我們的民眾的角度,他們也在我們準備離開時拍了我們的車子並報案;影片中也沒有播出圍著我們的這群民眾所談話的內容;從報警到登報上新聞,這整個行為讓我想起學生時期最痛恨的爪耙子。

我不相信一個社會文明的進步、人文思想的進步會是需要靠爪耙子心態和在鍵盤上霸凌別人的人。現場眾人圍住我跟太太及孩子,勸說的姿態,好像要孩子立刻穿上衣服才有交代,這是不是已經涉及妨害行動自由?大家擔憂孩子會否受到傷害,事實上當時的她就已經被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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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則留言:

  1. 你們會不會遇到萌萌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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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未経當事人同意任意拍攝對象與公開播放已侵犯了權利。但我們的社會氛圍還沒進步到能還給你們應當的正義。非常贊同你們沒有教小孩一味的對身體隱晦,但也心疼小皙遭遇這一回,折磨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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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家長們有高雅的品德給予孩子安全 讓他自由自在
      可有教他社會之大 並你們保護傘能壟罩完全的?

      再說一次 性侵犯沒有在等你孩子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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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性侵犯沒有再等你孩子長大的,沒錯,那麼如果衣服穿緊緊,難道就完全不會有遇到性侵犯的機率了嗎?穿衣及不穿衣與否,真的能左右性侵與不性侵嗎?
      孩子有身體的自主權,她怕熱,當然有權利不穿衣服;大人所能做的,是教他們辨明是非、善惡人,教他們有危機意識,而不是「這樣門面不好看」、「女孩子應該穿衣服」、「他以後要吸毒你們也要尊重他吸毒嗎」這種刻板而不尊重兒少及家屬的話語。(吸毒與裸露身體豈可相提並論?又,請您思考,若今天不是5歲女童,兒是男童呢?你們依舊會用相同的眼光看嗎?)

      於是,我支持小皙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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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幾個錯字修改)
      「性侵犯沒有在等你孩子長大的」,沒錯,那麼如果衣服穿緊緊,難道就完全不會有遇到性侵犯的機率了嗎?穿衣及不穿衣與否,真的能左右被性侵與不被性侵嗎?
      孩子有身體的自主權,她怕熱,當然有權利不穿衣服;大人所能做的,是教他們辨明是非、善惡人,教他們有危機意識,而不是「這樣門面不好看」、「女孩子應該穿衣服」、「他以後要吸毒你們也要尊重他吸毒嗎」這種刻板而不尊重兒少及家屬的話語。
      (吸毒與裸露身體豈可相提並論?又,請您思考,若今天不是5歲女童,兒是男童呢?你們依舊會用相同的眼光看嗎?)

      於是,我支持小皙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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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支持路人,如果台灣今天淪落到一個5歲小女孩裸體在大街上,路人都視若無睹,漠不關心,那會是怎麼的社會,她讓她的女兒裸體有人關切是正常的,如你說的就是因為小女孩才更應該會去關切。這本來就是件奇怪的事,別人有理由懷疑你,社會局有理由關切妳,今天不要說台灣,在歐洲跟美國,搞不好吃官司。他們教育下的小女孩,5歲了可以裸體跟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毛骨悚然。5歲了如果有人教絕對是懂得羞恥心。很明顯父母根本不在乎,今天為什麼不是他哥哥,裸體在大街上跑來跑去呢,如果是他哥哥她父母會允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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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以前台灣早期沒有甚麼照相機.....也沒有網路會流傳到變態的人手中......
      戀童癖是甚麼你知道嗎?上網搜尋就可以找到大男人與小女童性交的網站,沒有鎖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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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唉....................父母有病看醫生吧!!不要說我觀念保守老舊.............今天.........如果在海水浴場............妳就算裸體.............誰會管妳..................先搞清楚..............妳所待的地方是大眾運輸之地標................車輛人潮往來很多..............發現一個赤裸女孩不該覺得奇怪而去關切嗎??...............關切的過程自然會有溝通上的問題...............溝通不良本來就會有衝突..............衝突自然要蒐證................蒐證不等於偷拍好嗎!!難不成父母在有壓力的狀態下...........還要好好的說明原因請允許拍照攝影嗎??...............自己去想清楚吧!!尊重小孩意願?還是縱容小孩意願??這已經不是家教的問題~而是社會價值觀的問題!!做父母的應當要讓孩子活在正確的價值觀念上!!而不是活在父母自以為是的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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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正確的價值觀念
      到底誰的正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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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她是孩子,需要教育,適宜的尊重她的自由,並且引導她看重自己屬於女性的身體,或許是另一種做為父母可以考慮的教育方式。
    同樣身為很“有個性”小孩的媽媽,易位而想我會很擔心她將來怎麼看待父母讓自己長時間裸體在外走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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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的時候怕不是很有個性,是發育遲緩,或智能有問題,父母沒發現,我們鄉下就有個喜歡裸體的智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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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支持當事人爸媽,我不認為 5 歲小女孩赤祼有什麼問題。從根本來說我會認為:「因為有人覺得怪怪的,就要去制止並強硬的改變她的意願」不足為取。早期社會風俗會認為去西餐廳要穿正裝不然不禮貌,這是社會共同約定成俗沒錯,但並不具備強制性。更何況早期的人還覺得在海邊穿比基尼的女生傷風敗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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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赤裸沒有問題,但是公眾場合赤裸那是另一個問題,公眾場合不是只有你,你要考慮社會其他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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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醜沒有問題,但是公眾場合露臉那是另一個問題,公眾場合不是只有你,你要考慮社會其他人的標準。法律怎麼沒規定把臉遮起來才準出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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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看過有人因為醜在在公眾場合被抓嗎?還是大帥哥大美女在公眾場合裸體沒被抓
      以上皆為台灣假設且警察就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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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雖然我不能完全認同。不過還是很為您堅持的理念感動。特別幫您加油,無須自責,當下任何人都可能腦充血,特別是抵抗這麼大的壓力。
    雖然有幾位路人真的很可惡,特別是拍攝並流出影片,但其實有一兩個女生表達的還算委婉,也算是路人關心孩子的表現。希望您們也不要太在意,也不要因此對社會失去信心。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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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對,你家的事請在你家做
    走在公共場所禮儀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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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偷拍就很有禮儀
      議論他人很有禮儀
      滑坡也很有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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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幹!敢評論還匿名,真他們的孬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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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公共場所禮儀要有,那麼圍觀、偷拍5歲女童和家屬,就是在公共場所的禮儀嗎?若是這樣,在公共場所據說也不能穿拖鞋囉?(試想,若是一個70歲的伯伯打赤膊,你會這樣去圍觀、偷拍、指責他應該把衣服穿上嗎?不會吧?可能只會在心裡想?那麼為什麼面對5歲女童和家屬,卻會這麼做呢?)
      2.我不覺得匿名表示孬種,在這個講出自己的想法,不小心就會落入網路霸凌的世代,我覺得適當的匿名是好的(而不是因為匿名,讓自己隨意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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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要尊重小孩的意願?為什麼不尊重圍觀偷拍的?先搞清楚前因後果 妳不脫還會有這些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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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原來偷拍的人還需要尊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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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為啥要尊重圍觀偷拍的啊!匪夷所思,這位仁兄真的很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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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講幹話難怪只敢用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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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你有什麼毛病
      還真以為別人脫了你就能拍嗎
      當別人免錢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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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如果覺得不合適用建議的就好了吧
      偷拍是更差的示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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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關心是需要的,不過沒必要強制要求人家怎樣怎樣,也不用過度臆測,因為正常的邏輯下,懂得尊重自己身體的孩子,不用擔心她會去吸毒、賣淫,人家媽媽還跟著呢,稍稍提醒下,互相尊重就好,一個純真的孩子而已,難道也要算人家妨礙風化?會這樣想的的大人才比較骯髒吧,其實她沒有妨礙什麼人,是應該被尊重的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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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孩子就是孩子,是個「尚未成熟的人」,需要爸媽的教導與引導,太過於尊重就是放縱,太過於自由就是放任。所以對待孩子的教養與態度,要給予有規矩的自由,務必做到「尊重而非放縱、同理而非溺愛、傾聽而非順從」。

    踩在規矩之上的行為,不要再問孩子了,請給予直述的肯定語句即可。

    澤爸:一定要做的事,別再問好不好/學前兒-教養/親子天下
    https://m.parenting.com.tw/article/5074129-%E6%BE%A4%E7%88%B8%EF%BC%9A%E4%B8%80%E5%AE%9A%E8%A6%81%E5%81%9A%E7%9A%84%E4%BA%8B%EF%BC%8C%E5%88%A5%E5%86%8D%E5%95%8F%E5%A5%BD%E4%B8%8D%E5%A5%BD/?utm_source=Drhuang.FB&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cp-f10-editor-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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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大人"的行為有多成熟?
      偷拍很成熟?
      不尊重他人很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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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覺得可以重新思考一下,"規矩"究竟是什麼。
      他當然有它的價值,不過價值是人訂的。
      家的價值,社會的價值,這件事情就是要看他們認定什麼價值,而沒有是非對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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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支持您的說法,太精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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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所以如果小孩說每天要吃20包薯條妳也幫她買,讓她吃到撐?如果小孩覺得熱要在街上裸跑妳也覺得沒關係?我覺得來勸說或拍照的人雖然說法做法我不盡同意,但父母也不能把"尊重"兩字當成全然的擋箭牌,讓未成年的孩子任意而為。希望大家都心懷善意各退一步想想,至少這些蹲下來的人是關心妳的孩子的~儘管和父母想法做法不同,也比冷漠或只會在網路上說漂亮話的的人來的有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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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家的孩子即使小二了一樣能很自在的裸體,我相信這跟我們全家人的習慣有關。習慣了自然不會覺得害羞。所以我相信您的孩子用直覺反應身體需要是很自然的事。但我也知道連公開孩子嬰兒期的裸露照片都是不允許的...該保護不是只有當下,還要考慮到孩子大了之後是否能接受年幼時的裸身畫面外流的事實。我的孩子小班就有男老師,來來去去的也有男性家長,無法等到孩子自己從跌撞中學會身體有隱私這回事。與其從同儕的嘲笑、從被排擠的挫折中學習社會化,何不由家長先行引導?
    我們家應該還會繼續「開誠佈公」很多年,但僅限於家中⋯畢竟個人自由和社會秩序之間應該要有平衡點。
    事發當下和事後父母受到的壓力一定很大,但大家大多都是出於善意,沒有惡意。若是大家都漠不關心、事不關己,也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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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沒錯~而且以前台灣早期小孩裸體也不是大眾場合吧~一般都是在自家的四合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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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種"善意"會逼死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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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種沒什麼智慧的善意真的免了
      不是舉著善意的大旗就不會對人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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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以前台灣早期沒有甚麼照相機.....也沒有網路會流傳到變態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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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沒錯!裸體要看場合。你的天真無邪、世界和平,但是這個社會不是單方面想的那麼美好。不然為什麼這麼多幼童性侵害案件?為什麼現在幼稚園要教導小孩認識身體,哪裡不能碰、臉頰不能碰、嘴巴不能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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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最不苟同那些劈頭就說家長沒在教小孩的人,你們在批評的時候有看到也許父母花了很多時間在跟孩子確認溝通甚至嘗試著一起解決問題嗎?很多事情只看的表面就容易被蒙蔽

    如果家長怕麻煩,大可強迫小孩穿衣不是比較輕鬆,也不用被指指點點,為什麼他們選擇了別的方式?

    如果拍個影片傳到網路上就能滿足當正義使者的心,那麼這個社會上應該有更多議題可以去讓那些人滿足吧!不需要來拍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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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既然妳都覺得你小孩裸體很正常的~別人為何不能拍~就是妳也覺得不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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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正常不等於喜歡被拍,兩者是不能混為一談。就算穿著衣服也不一定喜歡被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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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能拍就是不能拍
      犯法的行為還要責怪被拍的人??
      這什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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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他就算穿著衣服 你也不可以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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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放任孩子還是尊重孩子的決定,這二者之間只是一線之隔,在不影響他人觀感前做的有爭議行為,在接受勸說下,趕快改進就好,卻堅持己見,又想要他人配合不能拍照,還想要曉以大義,還怪人不聽意見,怎麼看都不像是「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卻口口聲聲要他人尊重。父母是小孩最直接的榜樣,小孩看在眼裡也會有樣學樣,敵意他人,錯不在我,死不認錯,無辜受害?真的嗎?檢討自我的反省能力也是需要自幼培養訓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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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既然妳都覺得你小孩裸體很正常的~別人為何不能拍~就是妳也覺得不妥嘛」認同+1
    而且不是人人都能主張肖像權的!
    要求別人之前請先要求自己,說別人滑坡前請別自己滑坡
    這個社會越來越鼓吹不用重視旁人觀感只要自己爽就好的同時,不過是互相不尊重的呈現,室外吸菸我行我素就是一例,也別在說什麼日本有多好,他們是在高自律的素養要求下,才能維繫出外在的舒適有禮的公共空間!

    放任孩子還是尊重孩子的決定,這二者之間只是一線之隔,在不影響他人觀感前做的有爭議行為,在接受勸說下,趕快改進就好,卻堅持己見,又想要他人配合不能拍照,還想要曉以大義,還怪人不聽意見,怎麼看都不像是「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卻口口聲聲要他人尊重。父母是小孩最直接的榜樣,小孩看在眼裡也會有樣學樣,敵意他人,錯不在我,死不認錯,無辜受害?真的嗎?檢討自我的反省能力也是需要自幼培養訓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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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不也在這邊曉以大義?
      人家露也許對也許不對我不做評論 但人家不願意給你拍就是不能拍啊
      啊不然你這邏輯跟女生穿短裙活該被性侵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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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願意給拍就拜託回到你家裡,不然拜託你去糾正指責那滿街都是的錄影機,公開場合不是你愛怎樣就怎樣,不愛別人怎樣就能強制別人不能怎樣!別搞得自己跟滿街上吸菸戕害不特定路人們共同吸食二手菸的臭菸客一樣,卻還大聲疾呼這是吸菸自由,真的很噁心,弄臭臺灣不自知?空口說日本好,拿什麼笑對岸?兩套標準,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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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這位爸爸,你們帶小孩出門都不會多帶衣服嗎?你們認為要尊重他,那麼會教育她嗎?所以你們認為小孩想怎樣就怎樣嗎?熱就可以不用穿衣服嗎?五歲應該上幼稚園了吧!如果她上課上一半因為熱脫光,老師同學也都能接受嗎?老師打給你的時候也是這樣回答嗎?你跟你老婆認為大家在迫害你們,但都沒想過外面不是你家嗎?老師沒教在外面應該要有什麼樣的行為嗎?還是你也認為在餐廳讓小孩大聲喧嘩跑來跑去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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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共學團的孩子與父母有時讓我很不舒服,
    過分強調孩子的自主與權益,
    卻沒有考慮別人的感受。

    在這新聞一出來時,
    我就猜想是共學團家庭,
    因為口吻實在太有他們的特色。

    我很難認同這種教育方式,
    討厭這種“整個城市都是你家”那般一廂情願的父母與小孩,
    低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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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啊~人家沒有逼你也要這樣教啊!
      記得一定要在家好好告訴你的小孩這樣很丟人現眼,千萬不要在外面脫光光亂跑,長大也不可以喔!
      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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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的 而且故意讓家長產生對立
      這種社團應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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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共學團的孩子跟父母真的讓我很不懂,空污、服貿、兩性平等議題遊行會看到他們,參與親子車廂也是他們,推動公園遊具也是他們,甩都甩不開!我真的很不懂這種:整個城市的事都是你家的事,那般一廂情願的父母跟小孩

      這種教育到底是麼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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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難怪大家無論怎麼說他們還是堅持自己的想法,這種人根本不適合在都市裡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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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都市比較高尚,鄉下比較開放。
      自以為高尚的都市人?
      天龍過來的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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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啊不就是那個總是要跟人家不一樣的共學洗腦團,掛著羊頭賣著狗肉的營利團體,製造一堆假慈善的反對聲音想紅,估計這次應該又想靠這個宣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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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憑什麼決定誰能在都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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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擁有裸露身體的自由 vs 學習在外該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
    身為一個小女孩的父母竟會選擇前者 實在不可思議

    本來對共學還有一點憧憬
    但是現在我很確定這不適合我們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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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何會有在公共場合「裸體」就是「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身體」這兩件事的連結?
      教育保護自己身體不就是教會尊重身體自主權嗎?無論是自身或他人的身體自主權,都應該尊重,如果每個人都有身體自主權這樣的觀念,我相信很多性侵害事件就不會發生了。

      這位家長,看來妳不了解共學真正的理念,共學真的一點也不適合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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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要教孩子保護自己送小孩去學個拳擊空手道還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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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有意見拍爸媽的車牌給社會局就好了,憑什麼拍小孩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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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敢脫還怕人家拍,有本事就教好自己的孩子穿好自己的衣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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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律師就缺你這種熱愛興訟者,不然都要失業了
      2.這叫作不分青紅皂白為了袒護而袒護
      3.以尊重以自由為名的縱容,仍是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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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律師就缺你這種熱愛興訟者,不然都要失業了
      2.這叫作不分青紅皂白為了袒護而袒護
      3.以尊重以自由為名的縱容,仍是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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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孩子不穿衣服又怎樣?他只是個孩子,真的是夠了,一群以為可以教育好孩子的人是給孩子穿衣服嗎?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孩子有自己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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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有人把錢放在地上不代表你可以拿走,什麼邏輯可以強辨偷拍是合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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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我有不同看法
    我覺得這件事,類似最近也很火熱的議題
    "小學生,要不要教性教育?"
    有人支持
    有人反對

    反觀
    五歲小孩,要不要教她穿衣服?

    我想說的是
    教育,可以自由
    但也要設限
    他們圍觀者應是出於熱心才會出來勸告
    可是,熱心過頭了!
    因為有父母親在
    小孩是安全的
    外人實在沒必要介入此事
    因為,沒穿衣服的五歲小女孩
    是沒有妨礙風化,造成他人困擾的問題
    如果她隨地大小便,那父母親又不制止,旁人是可以勸阻,因為已經影響環境衛生與有礙觀瞻。

    而父母親究竟該不該教導五歲小女孩穿衣服?
    平心而論
    5歲聽不聽的懂?
    應該比3歲還要聽的懂了!
    所以,應該教導
    就算聽不懂,或聽不進去
    潛移默化中孩子會知道穿衣服是應該的,是禮貌,是保護自己,就算她不太了解,父母的態度也應該要堅持,而非任由小孩衣不敝體
    因為已經五歲了!不是2-3歲

    相同的
    小學要不要上性教育?
    反對的人說
    他們又不懂,上了性教育只會讓他們提早接觸性,他們還小,無法分辨性的價值,會污染他們的心智。
    但,如果不教,會有什麼結果?
    小孩會不會自己去探索?會不會不懂得保護自己?
    所以,不管聽不聽的懂
    小學還是該上性教育
    這不是教他們要身體力行去發生性行為
    而是提早讓他們知道性是什麼
    從小就培養正確的態度
    這才是每個大人該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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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開場先自打巴掌:我也是正義魔人因為我在這留言了。
    但據我所見我覺得整件事情上所有的參與者都有疏失。

    1現場糾正妹妹的人:也許是想要教導妹妹學習社會規範,但請記住你若不是專業教師,不要任意發話,第一你沒有妹妹的管教權,第二想提醒社會規範可以,應該直接找監護者,並且確保自己能以溫和口氣提醒,相信每一個家庭都有他自己的經,被人插手都一定不高興,也要做好衝突的心理準備。
    總之沒有管教權這件事很重要,你能做的就是提醒,溫和的。
    然後這件事情很小,真的沒有通報的必要。

    2現場圍觀妹妹的人:也許是想關心,但沒事就不要圍觀,請給人處理空間,別人的錯誤也不是讓你觀賞好玩的。

    3妹妹:這年紀的確感覺和情緒優先沒錯,但進入幼稚園後有認知開始就要學習社會規範。妹妹加油,這個社會有時候人犯錯就會被放大很可怕,所以要小心,這就是台灣社會。

    4家長:尊重孩子的部分我相當肯定,但是規矩的確要教,尤其是社會規範(包含尊重、禮貌、儀態),因為你也看到了這個社會有很多「看似文明但不文明的恐怖地方」。
    非立即性糾正的部分再改進就好,我覺得家長經過這次事件有必要好好處理社會大眾給妹妹帶來的心理陰影。

    還有針對鄉民們的留言,表達我個人看法。

    你們是在要求什麼,她只是個五歲的孩子,什麼事情都還在學習。
    你們真以為她今天裸體長大也裸奔喔,媽媽尊重她,但不代表會讓她學壞,不要把事情混在一起談。
    也許沒有立即性糾正的地方你們看不順,也許有疏漏的部分。
    但我說一句「你們就不能溫和點嗎?就不能寬容點嗎?她只是個孩子啊!」

    還有有人說共學是低級教育不懂人感受,你真的懂共學嗎?
    「城市都是你家」這句話我看了覺得不可思議,你們是不是覺得共學團都不尊重人?
    我們的確強調自主與權益,但我們也有教禮貌跟尊重,而我們的容錯率的確也比學校老師都還高出很多,因此社會大眾也會看到共學團的孩子們比較會犯錯。

    但然後呢?
    別忘記了,他們都只是孩子。

    今天犯錯,不代表他們不會改。
    也許再犯,也不代表他們學不起來。
    你懂什麼叫做耐心跟寬容嗎?

    嚴格規範立即糾正處罰到底可以啊,快狠準不留下任何一個錯誤痕跡。
    但真的有讓孩子去思考過規範背後的價值嗎?

    不要用一件事情否認共學團的教育模式。

    還有教育本就是需要耐心,耐心看待孩子的成長,寬容錯誤再教導。
    你又沒辦法參與妹妹的教育歷程看不到她的成長也看不到她的好就不要對別人的孩子指指點點,因為你們沒有指責的權利,只能對這件事情善意提醒。


    正義魔人我說完了,最後還是說我就是個正義魔人打這篇只是為了我自己發洩不滿情緒大家看完就算了不要繼續戰我也不會再留言了感謝各位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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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了家長方這邊稍微補充一下所謂「非立即性糾正」的部分。
      反過來就是要請家長在社會規範上有「立即性糾正」,因為社會上的眼睛真的太多。

      以此次事件來說:當有路人對妳說「妳女兒裸體」的時候,就代表社會(就是那個路人開始)在關注妳的女兒。

      首先,為了保護妳的女兒須採取的立即動作是「回應路人」(記住要溫和,基本上出現正義路人甲的性子都是有個人理念但不見得修身養性),回應上簡單的一句「我知道了,我會教導女兒。」,就是打發也好總之讓對方知道妳會教導就可以。

      這是為了避免越演越烈,再不開心都要溫和對應。

      再來就可以把女兒找來慢慢溝通就可以,這時就不需要急,不是在上學沒有上課時間可以慢慢聊,尊重的部分很好,但也要請妹妹思考一些可行性問題。
      (如可告訴妹妹媽媽有穿衣服啊,媽媽知道妳很熱(表達同理心),但是在外面真的要注意不可以把屁屁露出來,不然有人看到會覺得不禮貌等等)
      如果我是老師我會跟妹妹說很熱那就坐下來批著衣服←(不算穿)休息,因為動來動去會更熱,休息一會不熱之後再穿衣服再去玩,之後再慢慢教導社會規範的部分,總之花點耐心不需著急,妹妹會發表自己意見就代表她不笨一定學得起來。

      因為講實話這已經不是個人自由的問題,而是為了保護妹妹,教妹妹如何保護自己不被社會大眾放大關注的問題。

      希望我的提議對家長有幫助,也請不要因為這件事情就對社會絕望,妳的孩子有自我主張是非常好的開始(可以感覺得到她是聰明的)

      如果沒有幫助看看就好,我純粹只是自我滿足嘮叨慾望暴棚又寫這篇。
      然後我真的不留了這次真的是最後一次正義魔人要睡覺裝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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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好認真,而且說的非常明白
      都有講到關鍵的點上
      欣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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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喜歡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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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謝謝你寫這篇。
      事情太大太難的時候,掉進謾罵裡總是最容易的。
      而你的思考整理,不製造出垃圾,是一條難的路。高興有這樣的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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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而這件事我在思考路人的焦慮(最後演變成暴力)的點是什麼。
      1,是所謂的禮貌文化。我們被要求遵守(或許也曾被暴力地要求)的秩序,憑什麼妳一個5歲孩子可以視之為無物?!況且不只孩子,連爸媽也不在乎! 那麼我曾受過的教育(教訓)又算什麼? 只有別人認同了我被硬塞的價值觀,我才不會落入質疑自我的痛苦之中。重要的是,如果我不認同我被硬塞的框架的話,我也不敢活得自由。

      2,裸體會招來性侵犯。 這恐怕更根深蒂固了。一個5歲的小"女"孩在外形上帶給成人的,已經不具嬰兒那樣無性可愛的感受了。 也就是說,她在引起大部份成人內在的性誘惑和性威脅一定是大於嬰兒許多的。 我不負責任地主觀猜測,插手的路人們,可能女性比男性來得多。 原因是女人心裡的受害恐懼比起男人來得強大。她們因此投射出的焦慮會強大到形成了暴力。

      當然,這些對路人的同理思考並不代表同意他們的行為,但希望對於這次事件中的小妹妹和家長,能稍稍地幫到一點去處理內心的恐懼和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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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我其實個人比較好奇拍這照片影片的當事人當下是甚麼樣的心態啊!
    如果今天被偷拍的是18歲少女被公開,那肯定發文者會被群體撻伐,而且我更肯定會有一堆男人按下右鍵儲存檔案。
    而偷拍五歲幼童的這位朋友把這影像公開出來,不能否認的社會中有些特別的族群也可能會按下右鍵儲存下來喔!
    我想分享影片的這位朋友是不是沒有深思熟慮過這方面的問題呢?
    我想說的是網路的發達讓大家隨心所欲的發言,但所有的發言都該為自己所說的話負責,不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吧!
    我不太懂大家為何擔心小孩沒穿衣服,我比較擔心是不是有壞人在附近欸。
    說實話以前在鄉下時挺常看見光溜溜的小孩在跑來跑去的啊!那時感覺很自然沒什麼違和感啊!為什麼現在大家看到時卻好像看到世界奇觀啊?
    小時候我也有過光溜溜在玩水欸,而且是一狗票同學都光溜溜啊!並不會有人指指點點的,只有玩水玩太晚被老媽拿藤條追打而已啊!
    問問各位家裡的長輩,有沒有人有和我一樣的經驗呢?
    誰能發誓自己從小到大都沒脫光光跑來跑去過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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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我媽說她那個年代小孩光溜溜跑來跑去 ,是很正常的 ,這年代這樣會被罵 ,意見很多 。以前的社會人心比較單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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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請教
    路人看到全裸女童應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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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可以關心,幫她找到爸媽,確定沒事就好,提醒有沒有需要穿個衣服免得遇到變態,決定權在他們不在你。最多你只能私底下打電話叫警察關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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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我媽說她那個年代小孩光溜溜跑來跑去 ,是很正常的 ,這年代這樣會被罵 。

    我只是覺得 ,我很能體會這孩子的父母心情 …我覺得不論如何 ,尊重別人的教養方式 …孩子跟她的父母在一起 ,若是快樂安全的 …那麼其餘不客氣的關心指教真的就是對他們家人的侵犯了 。

    說真的我還蠻喜歡社會觀念上的改變或革命 ,只要是對社會進步有益的 。當然我更希望的是整體社會能趨向互相尊重與友好 。而此事件我比較關心的是沒穿褲子容易接觸外面的細菌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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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前台灣早期沒有甚麼照相機.....也沒有網路會流傳到變態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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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希望爸爸快點去報警處理有關你女兒裸照和影片的相關事宜~

    要怎樣教養小孩是各人的決定~
    但讓女兒在人多的公開場所全裸~
    真的需要再三思.
    而且也有衛生上的考量.
    所以我並不會讓我的小孩在公開場所全裸,
    不過小孩是你的, 要怎樣做由你決定.

    最後, 建議不要再寫任何文章澄清或還原了吧.
    如果認為遇到網路霸凌,
    最好的方法是暫時斷網,
    不看/不聽/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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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1.建議爸爸提告拍攝者
    2.真正關心的人是會詢問需不需要援手幫忙,而非指責
    3.以禮教為名的霸凌,仍是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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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小孩當然有身體的自主權,也當然她在那場合內心被大人傷害了。相信父母一定有在用心教育,不過在眾人下裸露的確是不好的事,畢竟這社會上有多少戀童癖的人。也說不定當下圍觀小女孩裸體的人群中,就有這種會意淫幼童偷拍照的人存在,裸體照萬一在網路上散播,不是對小女孩、家屬的更多次傷害嗎?所以的確尊重意志是一回事,保護思想未成熟的幼童又是一回事,家長要小心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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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這一定要提告,而且執法機關因該主動偵辦,這已經嚴重侵犯兒童隱私和散佈兒童裸體照片的違法行為,這在國外光你手機或電腦裡存有其他人家的小孩裸照你就等吃牢飯了非常嚴重的,沒事別亂拍別人家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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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在大庭廣眾之下全裸,
    還是人來人往的北捷,
    絕對會引來民眾矚目,
    這樣簡單的道理,
    5歲女童不懂,家長會不懂?

    在這全民皆狗仔的現代,
    什麼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能上熱搜,
    你女兒全裸在街頭玩,
    你跟老婆會不知道她有可能被偷錄偷拍?

    現在好啦,照也照了,
    拍也拍了,爆紅也爆紅了,
    共學團也黑了,
    再上來討拍拍,
    大喊側錄拍照還有圍觀路人都霸凌你們一家,
    女兒好可憐,會有心裡創傷要治,
    路人誰理你?

    可是瑞凡,一開始就不要讓小孩在北捷全裸就沒事了,
    要裸在家裸,誰會管你在家發生什麼事。

    如果沒有從中學到殘酷的教訓,
    還要一昧的堅持自己的理念,
    再度受傷的一定是你女兒。

    保護未成年子女不是家長的責任嗎?
    教導小孩遵守社會的規範不是父母的責任嗎?
    社會規範小孩不要在街頭全裸,
    這不是壓迫,而是保護。

    再怎麼辯解也掩飾不了父母當下的處理不當,
    你這個爸爸跟路人爭論幹嘛?
    爭贏了有錢賺?

    媽媽不趕快把小孩裸體遮住上車,
    爸爸不要求拍照攝影的路人刪掉照片影片,
    不開手機攝影反蒐證。
    現在如果要追究罪魁禍首,要告,告誰?

    上親子共學團上到與社會脫節,
    那建議還是不要繼續上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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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啊不就是那個總是要跟人家不一樣的共學洗腦團,掛著羊頭賣著狗肉的營利團體,製造一堆假慈善的反對聲音想紅,估計這次應該又想靠這個宣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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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看到一堆人的留言,我還真是傻眼~@@”
    這個共學團到底是在學什麼,讓人心驚膽跳的~

    首先撇開倫理道德不談,當孩子表達自身需求的時候,我們可以教導孩子選擇,不是只有脫衣服才不會熱吧?
    改變環境(到陰涼處)或是轉移注意力(玩遊戲),這都是可以的選項,孩子才5歲,父母可以提供他選擇,而不是放任他選擇吧?搞不好他以為只有一個方法而已,根本沒有想到有其他方法處理熱的問題~

    再來,公共場所人來人往的地方,是細菌最多的地方,讓小孩全裸不就是把小孩暴露在高感染的因子,視小孩的健康不顧??有必要為了父母自己的理念,讓一個5歲的孩子承擔感染的風險??

    最後,身體自主權很重要,但是自己的隱私權也很重要,孩子要學習避免危險的情境。
    當然有些人提到父母在身邊沒有關係,但是重點是父母無法時時陪在身邊,只要給有心者一次機會,孩子要付出的是一生的影響~

    除了身體自主權外,還要教導孩子建立身體界線及避免危險情境,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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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隱私權不是強迫別人穿衣服的理由,更不是避免危險的動機。
      說到隱私權,每天在FB打卡暴露自己行蹤的,比裸體而受到的隱私侵害更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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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隱私權的真正內涵是「我有不被打擾的自由」。不要用隱私權對抗身體自主權,這是假「避免危險」行迫害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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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知道樓上是看不懂字義還是理解問題?
      隱私權跟身體自主沒有衝突,把尊重個人隱私等同要穿衣服的邏輯,也實在讓人費解~

      穿不穿衣服是個人選擇,但是重點是場合對不對吧?選擇裸體在公共場所,卻覺得別人不該看的邏輯也讓人難以理解,是不知道公共場所跟私人場所的差異嗎?
      還有
      1.不管小孩或是大人裸體坐在地上都有被感染的可能性,更何況是人來人往的出入口?

      2.在公共場所裸體是個人自由,但是相對的也要承擔裸體帶來的風險,像被偷拍或是側錄還有有心人士的跟蹤或是成為目標等…
      才5歲孩子真的知道可能帶來的風險及危險嗎?
      5歲就可以為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嗎?

      到底是知不知道監護人的權利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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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當媽媽讓孩子在公眾場合裸體時,媽媽已經放棄孩子身體有不被人觀看的隱私權。但不代表觀看者有權利偷拍,因此要譴責的是偷拍者,怎麼會要求別人穿上衣服好來防止偷拍?妳家窗簾沒拉好所以被偷拍,是妳沒拉好的錯,還是偷拍者的錯?哪裡邏輯不懂?我的意思是裸體跟隱私權根本沒有關係。而偷拍的確是侵害別人隱私,但那跟有沒有穿衣也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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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網路上訊息的傳播是很可怕的,有些訊息,即使過了十年廿年卻還依然存在,好可憐的小女孩,好無知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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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你在家裡脫光沒人會理你. 警察局 社會局都上了 你還在嘴碎什麼??
    去大陸吧. 只要你喜歡, 在捷運大便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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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你在家裡脫光沒人會理你. 警察局 社會局都上了 你還在嘴碎什麼??
    去大陸吧. 只要你喜歡, 在捷運大便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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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那女性穿著清涼被強姦輪暴根本就是該死自找的呀...
    一開始就不要穿的引人遐思就沒事了
    要在家怎麼穿,誰會管你在家發生什麼事。
    沒有從各個案例中學到殘酷的教訓,
    還要一昧的堅持女權,
    再度受傷的一定是女性。
    社會規範女性不要在穿著清涼、不要太晚在街頭晃蕩,
    這不是壓迫,而是保護。

    再怎麼辯解也掩飾不了被強暴的受害者當下的處理不當,
    女權團體跟大眾爭論幹嘛?
    爭贏了有錢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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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的觀念蠻妙的……
      所以你認為
      這個社會需要檢討的是
      女性清涼穿著和夜晚外出會遭受到侵犯
      而不是那些心理扭曲的侵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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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拍照也要舉證報警&社會社局介入的佐證,不是惡意拍攝吧?
    有流出來,還可知道拍攝內容的程度!
    沒有流出來的,才可怕!
    不知,小妹妹已經被拍多久了?鏡頭重點放在哪兒?
    噁心嗎?
    這就是現今社會~可以為所欲為的做自己,但也會吸引黑暗的事情來臨。
    到時就請不要譴責社會黑暗!
    還有人故意帶風向,說檢舉的人是【萌萌媽】~居心叵測!只是【挺同打手】慣用手法~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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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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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現代人是非跟邏輯觀念真的越來越糟了...不管你是小孩、大人、男人、女人,公開場合裸露就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 更何況有法律規範!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3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不要冠冕堂皇說尊重孩子,尊重自主權,這根本就是家長教育的失職;這兩位家長不服請去修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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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問一下五歲小孩是要怎麼「妨害善良風俗」?是要怎麼做出「放蕩的姿勢」?
      五歲小孩能做什麼猥褻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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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笑死了,用社維法來討論這件事。

      社維法第8條

      左列各款之人之行為,不罰:
      一、未滿十四歲人。
      二、心神喪失人。
      未滿十四歲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
      加以管教;無人管教時,得送交少年或兒童福利機構收容。
      心神喪失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無人監護或
      不能監護時,得送交療養處所監護或治療。

      報警就是警察來了責成父母加以管教。

      順帶一提,社會秩序維護法是惡法,前身違警罰法才被宣告違憲。這部法的目的就是警察國家用來對付人民、規訓人民的行政手段。根本整部法都該廢掉。如果真的犯罪,可以用刑法制裁,卻來個行政罰要求妳不准妨害善良風俗。是誰的善良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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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管幾歲,當眾裸體就是違反善良風俗,
      14歲以下歸責於家長。

      現在要是一個13歲的小孩在北捷全裸,可以嗎?
      假如覺得13歲這樣做是不適當,不合宜,不好的,
      為何換作5歲女童就是可以被接受,沒有違法的?

      呵,社會秩序法是惡法?
      要是沒這個,不知道多少妖魔鬼怪跑出來呢!
      要去推行除惡法就去啊!
      但在沒被廢除前,請記住把小孩的衣服穿上吧!
      因為這樣做真的違法,不管小孩是5歲還是13歲。

      刪除
    4. 好可憐...有人活在絕對不能裸體的世界...
      而且還要別人陪他一起不能出來
      小朋友的純真單純,爸媽的用心,都被這些人破壞殆盡阿

      刪除
  40. 社會需要雞婆的人,才會減少犯罪,像日前一則新聞-老闆性親虐待單親媽媽的5歲女童。在公園圍觀的民眾,本質是好意的,只是言詞或態度讓小朋友及爸爸媽媽不舒服,警察的電話也是關懷。現在變態的人很多,若那時只有媽媽一人顧小孩在,又在晚上,也是有不可測的危險性。民眾與爸爸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小孩安全,只是角度感受不同。我懂被多人圍剿的恐懼心情,爸爸媽媽不要太自責了,心情被網路的留言影響,就不要看了,你們會特地留言解釋當時狀況,相信你們是愛小孩的爸爸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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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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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您貼出完整法規了,沒錯,但重點在這裡: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五歲幼童裸體妨害善良風俗了???

    根據大法官釋字六一七號解釋,「猥褻是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且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猥褻物品包括暴力、性虐待或其他足以引起他人性慾的物品,但相關照片僅單純露點或站或坐拍照,未做出性挑逗、噁心動作,也非拍攝性器官特寫等,即便露點,尚不構成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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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牽涉到情感立法的背後,其實就是價值觀的選擇。今天5歲女童的父母認為,要傳遞給女兒的價值觀,「身體自主權」更勝於考量「他人的情感」,這就是一種價值觀的考量和選擇。那些指指點點甚至出來干預女童父母的教育理念的人,妳們又何必強迫別人一定要贊成妳們的價值觀呢?多元社會互相容忍就好了,不然要每天打個你死我活?強迫別人接受妳的價值觀,況且對象還是別人的小孩?到底懂不懂尊重這兩個字?

      「妨害善良風俗」的定義,是不是也會隨時代變遷其中的定義?

      釋字617號解釋,如果客觀上沒有引起他人性慾,根本夠不上猥褻。今天女童客觀上讓人興奮引起性慾嗎?沒有。看到女童,圍觀的路人只出現憤怒的感覺。憤怒怎麼會出現裸體的孩子。但那是妳帶著含有性慾的眼光去連結到眼前這個裸體的女體。如果妳壓根沒有想到眼前這個裸體的女體,可能引來「他來的性慾」這件事,妳還會這麼憤怒嗎?

      我支持女童父母的教育,尤其他們堅持自己的理念和價值觀,以及對女兒身教言教的一致性,這點很重要也很可貴。畢竟這個社會上太多人說一套做一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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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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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管幾歲,當眾裸體就是違反善良風俗,
      14歲以下歸責於家長。

      現在要是一個13歲的小孩在北捷全裸,可以嗎?
      假如覺得13歲這樣做是不適當,不合宜,不好的,
      這位5歲女童這樣做一樣是不適當,不合宜,不好的,

      若13歲在北捷光裸~ 你也覺得沒什麼~
      是你的想法太奇葩!
      因為路人一定報警!! 警察一定會來處理!!
      家長一定會被問責!!

      同理推論,一樣是14歲以下,
      為何換作5歲女童就是可以被接受,沒有違法的?

      呵,社會秩序法是惡法?
      要是沒這個,不知道多少妖魔鬼怪跑出來呢!
      要去推行除惡法就去啊!
      但在沒被廢除前,請記住把小孩的衣服穿上吧!
      因為這樣做真的違法,不管小孩是5歲還是1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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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尊重」在這裡說穿了,只是顧慮到「妳」的感受。觀看者在情感上是否被負面影響...但既然不危害到別人,我讓妳不舒服了又如何?妳觀看後覺得不舒服不會不要看?我妨礙到妳什麼?我有強制妳看嗎?但因為妳的不爽而妨礙到我穿不穿衣服這件事,甚至強制我一定要穿衣服,為何不是妳自己離開現場?妳用妳的不爽來影響到我穿不穿衣服的自由,到底誰比較自私?誰假道學?誰問題比較大?妳有觀賞與否的自由,我也有穿或不的自由。我贊同群體社會本來就是要容忍別人,但不要用尊重兩個字去限制別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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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觸法那就不行了,但我覺得他們是良善的一家人,只不過是面臨社會體制跟風氣的問題。所以在道德批判上我選擇留口德,而且也己經交由警察處理了。

    如果真的喜歡正義,那態度的拿捏也該適當,不然也是在傷害他們一家人,這樣到處開罵的社會風氣秩序也沒有好到哪。

    與其他們違害到社會秩序,我比較想關懷他們在這件事中受到的傷害。而且對於他們革新的教育態度我是尊重的,如果未來的世界,能用健康的態度來看待身體跟性別,雖然我不知道他們的作法會有否正面效益,因為人心複雜,但他們的心態是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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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簡單來說,絕大部分人還是擔心您們女兒的安全啦~

    壞人很多,變態也不少;不要因為小孩覺得熱而不去防範狼人的目光,狼人也許不對有父母在身邊的小女孩下手,而去下手別人家的小男孩小女孩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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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不要用自己的想法框架別人 ,我們以為這樣是對別人好 ,事實上不一定呀 。

    這件事對妹妹的傷害是對穿不穿衣服有了陰影 …………真的很可憐 ,過度關注別人家的小孩 ,對其議論分分 ……指指點點 ……………真的 ,不該管太多的 ,妳們的想法是對的 ,但不斷公然批判而去造成別人一家的傷害就錯了 。

    Po影片的人真的該以司法處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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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請問可以了解是否有增加小女孩裸露的前後脈絡說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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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父母都沒在怕了!你們旁人怕什麼。其實大家只是關心,畢竟妳女兒在不適合裸體的場合裡做出這樣的行為,大家或多或少都會覺得很突兀。觀感的問題,妳要尊重你女兒裸體,OK。但請妳找一個適合的場所。如果覺得這樣的場所很適合,那就是討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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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這個社會有多少戀童僻,光是看到小女生,就興奮了,你還沒穿衣服,我們不能預知會有什麼危險,但是,為什麼讓一個五歲的小孩暴露在這麼多隱性危險的狀態下,還告訴大家,教育是要尊重? 想請問,那個界限的時間點是在?? 一歲? 兩歲? 三歲? 我們不能預防別人來傷害自己,但是,至少要知道保護, 再撇開戀童這麼噁心的事件不談, 衣服 ,不是只有保溫不保溫而已,年紀那麼小,在人來人往的地方,多少的細菌,病毒,隨便一個擦撞,受傷了,感染了,是不是在那個時候再來跟小孩說, 我們不穿衣服,所以會這樣這樣,那下次她就會知道要穿衣服了, 不就每一次都會有下一次,不過.............最重要的一點是,關我們屁事,別人的小孩別人會教,看不慣,回頭教好自己的小孩就好了, 有什麼事就拍照上傳,這樣比較跟的上潮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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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這社會是怎了?台灣的法律什麼時候容許國民可以用這種威脅恐嚇的方式來傷害一個5歲小孩跟她的家人,你覺得不妥,可以請相關單位去了解,他們有專業知識可以去判斷,甚至可以和對方家長溝通。憑甚麼用這種不理性的方式來造成孩子心靈上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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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真的很昏倒!!尊重孩子跟給孩子對的觀念是一樣的。
    尊重錯方向了吧…
    這議題衍生肯定有很多不同聲音
    但不要再教出奇怪的小孩了。難道不能讓孩子習慣這社會化嗎?
    未來你的孩子有不一樣的觀點被同學排擠你有想見到這一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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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們會一直參加共學團~ 不去學校上課吧~~
      所以會在體制外~ 不需要社會化~
      而且他們團體的想法都滿一致的"尊重"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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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还有,小女孩的私处不该直接接触肮脏的阶梯,因为很容易尿道感染。
      就算为了健康,也不该这样裸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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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講這麼多…
    現在你生活在台灣,請尊重台灣的法律和習俗
    你不喜歡穿衣服是你的事,但在台灣的法律上是違法的,小孩子不知道就算了,難道父母也不知道嗎?
    你喜歡裸體,那就去別的國家正大光明的裸體阿。沒人會阻止你的。
    在什麼地方做什麼事,現在還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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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這位爸爸,一邊開車一邊使用手機吧。
    不過他絕對沒錯,因為他是為了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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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這個社會需要多一點關心的人,就能減少社會事件的發生,任何人看到一個五歲小女童全裸在人來人往的台北車站,能主動上前關心小女童的狀況,應該要支持這個關心者的出發點。
    至於,確定女童不是被虐的情形後,教育的觀點路人就不該涉及太多,畢竟每個家庭有他們自己的教育觀,其他人就不要干涉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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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我覺得這爸媽有點他媽無法無天了欸
    "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這樣
    什麼教育不該是要求 那不然是殺小 你爽就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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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一堆偽善的批評者, 柿子挑軟的吃, 這麼愛管別人閒事怎麼不去跟遊民講? 台北車站和西門町一堆, 我也看過有遊民裸露的但誰會去靠近他們? 不要只是因為自己看不順眼或覺得跟自己觀念不符就認為全世界人都要跟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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