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

【負責】

文、圖:郭駿武(財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秘書長)


很多年前,我在一所體制外的實驗小學當老師,處理過很多孩子的人際糾紛。

印象很深刻的是,只要是從體制內來試讀的孩子,人際糾紛處理到最後,詢問大家怎麼辦的時候,大部分的孩子都會說;「給你打十下」來作為「負責」的行為。當我說:「我們不打不罵不懲罰的時候,所有的孩子都沈默了!」

只要被打罵或懲罰就是「負責」了嗎?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在社會中,犯錯是必然的,犯錯後接受懲罰是我們習以為常的認知行為,但懲罰的目的是什麼呢?殺雞儆猴、反省過錯、不要繼續重蹈覆轍。

我認為在教育上的意義;「負責」是「不要繼續重蹈覆轍」!

那孩子在接受打罵或懲罰之後,就能理解「負責」是「不要繼續重蹈覆轍」了嗎?

恰恰相反的是,只要孩子接受打罵及懲罰,他會以為是「負責」了,但是卻沒有可能深入思索,錯誤的成因與思辯,沒有對錯的思辯作為基礎,如何能夠自主約束的「不要繼續重蹈覆轍」的行為呢!

我當然不會天真的以為所有的人,都能透過教育、教學、教法的改變,而有所不同。但是教育中、社會上能否有些不同的思索與討論,不要以單一的行為控制模式作為主要教育或認知的模式。

「人性化的社會」的理想相較於「工具化社會」的現況,的確是遙遠的不切實際,但是繼續的在不經意的情況下鞏固,還是嘗試著改變,這是親子共學在教育上所實踐與宣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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