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張淑惠)的文章前幾天在自由時報家庭親子版刊出了,是先前一篇談孩子打人的文章,另外還有一篇改寫過的談手足相處的文章,主編已經確定要刊出,還說很生活化一定能幫到很多家庭,可能再過個幾天!
這些都是創辦共學團以來的觀察與體驗,將共學團的經驗推展出去,讓它能幫助更多時間心力上未能參加共學團的家庭,也是我們創辦共學團以及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的宗旨之一!
這些都是創辦共學團以來的觀察與體驗,將共學團的經驗推展出去,讓它能幫助更多時間心力上未能參加共學團的家庭,也是我們創辦共學團以及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的宗旨之一!
圖/王孟婷 |
圖/王孟婷 |
許多人都知道,著名的心理學家佛洛姆(Erich Fromm),是人本心理學的宗師,而聽過這個學說的人都知道,這就是個什麼都正面解讀,相信人良善一面的學派,因此有人說它太理想化,甚至覺得它昧於事實,隱惡揚善。
不過比較少人知道,佛洛姆談論愛、信心與希望,但他也有一本著作《人的心》,開宗明義第一章就是「人,是狼還是羊?」這書中談論各種人的惡,精闢之處,讓人感覺彷彿赤身裸體站在他面前,心裡的壞,都被他指出來了!做為人類這個物種,有時候,我們驚人的相似,遠比相異處多得多!
由於幼兒親子共學的推動,加上許多父母的坦誠提問討論,我們見到或聽到許多家庭內外幼兒打人推人等暴力行為,或對同儕或對手足;打的時候,也是十足的壞與狠樣,總讓父母非常震驚與難以接受,心想我對孩子盡量溫柔了,也很少打罵,怎麼小天使變成了大惡人?而目睹行為的周遭大人,也難免著急,心疼動手孩子的飽滿怒氣,不論他如何隱藏與故做不在意,也心疼被殃及被打的無辜孩子。
是否可以說孩子小打打鬧鬧沒什麼?若自己孩子是被打、被推的那一個,還能如此淡然嗎?並且,若如此忽視,兩造孩子將做何解讀?若如此忽視,會不會也讓我們失去理解人、理解孩子,協助人、協助孩子的機會?
有些說法認為,這一定是模仿來的!但值得思索的是,見到或體驗到這些行為的孩子也很多,是不是有的孩子會模仿,有的卻不會?尤其取消了威權的管教,孩子可充分自主決定要如何選擇行為,而不是屈從道德帽子或嚴厲懲罰,那孩子會怎麼做呢?行為的「模仿」是否不需要搭配某些心理狀態?或者,也真的有純然的模仿?
《人的心》書中談到各種型態的暴力,其中有一段:「反應暴力的另一個層面是由挫折而產生的一種暴力,在動物、兒童及成人中,當他們某種願望或需要遭受挫敗時,我們就會到見到侵犯行為,這種侵犯行為含有一種意圖──儘管往往是無效的──想把那種遭受挫敗的目的通過暴力的運用而達成。這一種侵犯行為當然不是為毀壞而發的,而是為了生命。直至今日為止,慾望與需要的挫敗是大部分社會最為普遍的現象。」
<換個角度>別只看暴力表面
記得當年讀到「這一種侵犯行為當然不是為毀壞而發的,而是為了生命……」,讓我非常震撼,竟然有人會說有一種打人行為不是為毀壞的,並且,原來暴力行為還可以做許多細緻的區分。這讓過去經常必須協助問題行為孩子的我們,感覺抓到更根本的一些問題。
同時還產生一種感受:哈,誰說我例外呢?誰說我跟(打人的)他不一樣呢?或者說,也沒有所想像的那麼不一樣!(書中另有談論因羨慕或嫉妒而產生的暴力,也有往病理邁向一步的復仇暴力,論及以眼還眼的心態。)
以上分享希望能為父母帶來對孩子行為的理解與掌握,原來一項暴力行為存在不同的光譜,於是我們才知道如何面對與接納人的壞,接納了,才能懷著真誠的關切予以協助,因為,我們深切明白了,在我(人類)之中,也有那惡,也唯有如此,掙扎著向上向善才寶貴。
如果佛洛姆是對的,孩子也確實是處在出於願望或需要受挫而打人的狀態,那麼只要正確處理受挫,攻擊行為就不會產生了。要讓孩子安心,周遭大人一定會正視他的意願與需求,會給予助力(比方答應一定將被搶走的東西要回),而不會勉強他或任他被非善意的對待,諸如未經孩子同意將玩具借別人,或漠視孩子被搶玩具或被打。
若能在孩子這邊做足功夫,暴力就不會循環下去了,尤其孩子的心還柔軟,累積的怨與恨不多,處理過程中不要加重孩子的受挫,那麼所謂暴力行為會有很大的改善機會。
讓我們協助孩子面對自己的惡與軟弱,而唯有理解接納的心理狀態,我們才擁有了能幫助孩子的真正力量,幫助孩子明白書中那句「這種侵犯行為含有一種意圖,想把那種遭受挫敗的目的通過暴力的運用而達成,但這其實是無效的。」助孩子用真正有效有益自己的方法來處理願望或需要的受挫,而這不必通過揹著對自己的羞愧感來完成。(作者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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