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 呂淑慧 ( 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_台中 )
今天是430國際不打小孩日,這是在1998年由美國一個反體罰組織所發起,鼓勵成人在這一天練習不要打小孩,並且從這一天擴展到生活中的每一天。
這也是親子共學團的大人們在家庭中需要落實的基本態度,並以此為起點,進一步實踐家庭中的民主。
昨天在共學現場,也和小孩聊聊兒童的權利及430不打小孩日這件事。
前年我唸了『不可以』這本繪本,今年則挑了林真美老師寫的繪本--『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透過這本繪本,真美老師把兒童權利公約改寫成讓孩子比較容易理解的內容,希望小孩也可以透過自己閱讀,了解他們所擁有的權利。
當我唸到第一頁的『人人生而平等』時,有小孩問我:「什麼是平等?」當下想到的是請小孩站起來,同時我也站起來,我說:「沒有因為我是大人,我比你高,我年紀比你大,你就得聽我的,我們有同樣的權利。」
這時,之前共學現已讀國小的女孩,不禁在旁邊murmur,但老師都叫我們聽她的...。我認為小孩看得很明白,而校園的民主還有漫漫長路要走。
繪本中也提到當大人要制定和小孩有關的法律,需要考量小孩的最佳利益,聆聽小孩的意見。我們討論到,如果有小孩從溜滑梯摔下來,大人說:「太危險了,要把溜滑梯拆掉。」或是有人從鞦韆摔下來,大人說:「要把鞦韆變矮,不要盪那麼高...你們怎麼想?」孩子們都不太贊成,然後開始設想各種不合理的情況,例如:小孩爬樹從樹上掉下來,就把樹砍掉;玩球打到別人,大人就說要把球丟掉...越說越興奮。最後有小孩說:「應該是要注意安全。」
其實小孩設想的因噎廢食的情況經常發生,當小孩在遊具發生意外時,成人也會有一種便宜行事的處理方式,就是直接把遊具拆除或用鐵鍊鏈起來,或改成極度安全卻非常無聊的遊具…。同時想到某位台中議員提議要在公園遊戲場增設安全管理員,我猜這個人大概會變成糾察隊,頻頻干預小孩遊戲的方式。如果回到兒童權利公約的條文精神,當規劃遊戲場及使用的方式時,兒童做為主要的使用者,理應有機會表達意見,甚至在設計過程中參與。
我唸到小孩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大人需要聆聽,同時大人不能夠體罰小孩、遺棄小孩,或者做對小孩不好的事…,從這裡延伸談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有小孩還記得就是這一天不打小孩,然後每一天都不要打小孩。
我問:「為什麼不要打小孩啊?」
有人說:「小孩會受傷」,有小孩說:「因為會痛。」我問:「那如果輕輕打,不痛,可以嗎?」小孩都搖頭認為不可以。
我說:「不會痛也不會受傷喔!」
這時有一個孩子說:「可是小孩會覺得不舒服。」
打罵小孩,有形的傷會好,但無形的傷所造成的影響無法預期,這是要花更多時間修補的。在許多成人的探索工作坊中,我經常見證到這些影響力,成年子女必須花費一番力氣,才能重新認可自己的力量。
我準備了圖畫紙,讓小孩可以畫出想跟大人說的話。一邊畫一邊聊天,有個女孩還記得小的時候被媽媽打過,她知道自己不喜歡。她說因為媽媽當時還沒有學習不打小孩,後來就改變了。所以妹妹出生之後沒被打,很幸運。從她的述說,我經驗到她對媽媽的理解,心裡有感動。
一方面我想到當大人有所學習及改變時,小孩會看得見;另一方面我也看到孩子們真的會用各種方式愛父母,並且願意給出包容。
讀小學的女孩說同學都很羨慕她不會被打,會跟她說:「你好好喔!!」
同時她也想起三歲時,妹妹因為要碰瓦斯爐火被媽媽打過一次手。這時妹妹抬起頭說:「我記得。」同時她說:「她不在意,因為她那時候很小不太懂。」我說:「你的意思是小孩如果很小不懂事,大人為了教他就可以打他,是這樣嗎?例如丸子很小,大人覺得她不懂,為了教她所以可以打她?」我說的丸子只有一歲多,滿月之後就和大家一起共學至今,小孩一聽明顯覺得不對勁。
這時另一個女孩說話了,她說:「跟瓜布可以用講的,他聽得懂。」
瓜布是她兩歲多的弟弟,對女孩來說,她也在經驗著從認為弟弟不懂,所以會對他出手,到學習更具體的告訴弟弟自己的同意及不同意,來取代動手打人。聽到女孩這麼說,我經驗到她理性的力量已慢慢在萌芽!
和小孩討論聊天非常有趣,過程中了解到他們的想法,也會有許多讚嘆!
安排讓小孩認識430國際不打小孩日,討論小孩的權利,衷心期盼每個小孩都知道他/她是自己的主人。
共學團的小孩基本上都有小孩不應該被打,需要被好好善待的觀念,這和成人的態度及具體實踐大有關係。
當大人們在下定決心不打小孩之後,會需要鬆開舊的框架和包袱,並學習新的知能來和小孩相處,同時這也是一個嶄新的機會讓你更認識自己,並思考如何成為一個人。
430國際不打小孩日!
擁抱孩子,我不打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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