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8日 星期五

【北車女童裸身 】回應與核對

文:郭駿武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秘書長)


起因:關鍵評論網引用的文章,其中提到共學團卻沒有跟我確認過,現在新聞報導都不用求證嗎?許多的論點與事實有差距,所以想要核對確認一下,這其中的差異。

一、「裸體是天性,是成人玷污了裸露之自然與美」,這只是眾多觀點之一,我在各種文章中還看見了「對於兒童發展的理解」、「尊重」、「如何教尊重」 、「身體自主權」等各種觀點。只從單一觀點來論述,是否會有偏頗?

二、你提到顏擇雅老師的文,並節錄了她的留言,
「虐童往往不是發生在當下,而是發生在未來的回憶裡。」
「你社會知識足夠後有意識的選擇裸體,跟小孩在社會知識不足之時裸體,意義是不一樣的。經濟學與哲學都討論過,知識不足狀況下的選擇,並不是一種自由選擇。」
「知識不足狀況下的自我也不是真自我,自由不是真自由。所以我並不接受這對父母 "尊重孩子"的說法。」
節錄資深前輩的留言與文章,我猜是為了增加你的論述可信度,但如果其文章或留言有嚴重的邏輯推論問題,那這樣的節錄是不是會暴露出只要是權威者連放個屁都是香的的心態。以下,是我轉貼顏老師文章在我版上想要進行對話,眾多朋友提出的批判,也說明為什麼有嚴重的邏輯推論問題。

A、「虐童往往不是發生在當下,而是發生在未來的回憶裡。」退一萬步說,如果這是虐童,孩子被誰虐呢,是圍觀的及拍照上傳的民眾,結果顏老師的文章是檢討被害者,是不是一種柿子挑軟的吃的心態?

B、社會知識不足;整個社會是變動的,不知道有誰敢號稱自己社會知識足夠,我們都在知識不足中持續學習,你的這篇文,不也是在知識不足的情況下書寫,但我並不會說,這不是你的自由選擇。

C、「知識不足狀況下的自我也不是真自我,自由不是真自由。所以我並不接受這對父母 "尊重孩子"的說法。」在教育學、認知發展心理學、兒童發展中,並沒有真自我的說法。各種現代教育理論研究上,是把「人的發展」看成動態發展階段的過程,並不是以真假作為論斷。

D、顏老師留言中鐵口直斷,說共學團是盧騷的信徒。我很好奇的是,我是親子共學的倡議人及創辦人,我並不認識顏老師,她也沒跟我求證過,不知道她是從哪裡得到的共學團訊息,還是只是她的臆測呢?評論文章以非事實基礎進行臆測,這是不是跟護家盟言論中常出現的「滑坡理論」有異曲同工之妙呢?

E、提供幾則臉友對顏老師文章的評論;
「完完全全充滿了一種只有16世紀「到處發現新大陸」那種白人人類學家的文化建構解讀,忍耐看完文章,覺得真是不知所云,尤其那個例子!小鰻魚的媽媽對小鰻魚,就是這社會對女童跟父母的同樣翻版阿」;
「光是第一句就大有問題了「因此我相信裸體禁忌並非真理,而是一種文化建構」,她選用「文化(建構)」這兩個字來迴避這其中所牽涉到的政治正確(父權、宗教...)百年前的蓄奴、殺奴,到現在某些國家都還有 割陰蒂 的這種慘無人道的風俗,最好這些都可以輕鬆的被歸類在文化建構。」;
「覺得這個論點超普通甚至有點封建,不是很能理解為何那麼多迴響。不僅是小孩,就算是大人思維也常常變動。甚至有些人直到進棺材根本都跟白癡一樣無知,所以要長到多大才叫做知識充足?有人一輩子都「長不大」吧?但如果孩子是男的生在亞洲,不需要長那麼大就可以不受譴責、無後顧之憂地做那些選擇。個人的思維會變動,社會建構的文化也會。用個人的思維去鬆動社會建構不是挺好的嗎。尤其生在中華民國,服從文化建構的結果,不就變成威權的奴隸嗎,幸福?衝撞備受質疑的規則本來就不是件令人舒服的事情,對衝撞和被衝撞的都是。」;
「 所有的文化建構. 意識建構.社會規範. 道德規範, 都建構在(人)之下, 所以(以人為本)オ會(人比事重要)而「優秀」不是擁有權力者所能給予的,而是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都是優秀的!」

三、你本身是人本教育札記專欄作者,我相當敬重你的電影評論專業,但如果牽涉到教育的專業,是不是先跟人本的夥伴進行諮詢或在教育上的討論呢?我在人本工作近20年,相信她們有足夠的教育專業可以提供你參考,或許也才不會出現「那個年紀的孩子何來能力『決定自己的身體』」背離兒童發展之語,你認為呢?

四、我跟你的認識,是在新竹兒童影展的活動上,我印象中受邀進行三場的映後座談,這三場的映後座談並沒有你說的共學團兒童大吵大鬧的情形,而根據我參與的三場座談連共學團的家庭索票參加的並不多,另外每場一百多位的孩子與父母,我想請問如果真的有大吵大鬧的孩子,請問煌德怎麼確認是共學團的孩子呢?

五、「你們的場地不能讓孩子適性玩樂,應檢討放映空間」的指控更是詭異,既然是兒童影展,卻又沒有對應的空間讓孩子可以活動,為了讓孩子可以欣賞電影,難道要以大人的標準來要求小孩嗎?其實,共學團早已覺查整個社會對兒童的不友善,不論是「愛琳娜」或「太陽的孩子」,北中南我們都盡可能使用「包場」的方式來進行觀賞,就是因為我們瞭解在過往威權教育下長大的人,不容易反思,只會指責比他更弱勢的人,而不會為孩子爭取權益,如果有機會,你願意站在孩子的立場為她們爭取觀賞影片的友善空間嗎?

六、尊重怎麼教?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的網站上有許多關於教養與教育的文章,歡迎你來參考,除了你認為的「教」尊重,我們根據孩子的狀況及場合也提出各種教「尊重」的看法,僅以此跟你討論、交流。


關鍵評論網引用的文章『北車女童裸體事件:尊重或保護?《神奇大隊長》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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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女童裸身】性與兒童自主的兩大難題
【北車女童裸身】今天,你尊重自己了嗎?

教尊重:
20161230,何語蓉,爸媽可以跟孩子大聲說話嗎?
20140412,小萍媽媽,【尊重和權力】
盧駿逸-〈孩子不禮貌時,你怎麼做?──教育現場的兩種禮貌〉

【北車女童裸身】今天,你尊重自己了嗎?

文、圖:翁麗淑(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



今天看到五歲女孩在車站全裸的新聞,路人和媒體的反應還是一樣讓人無奈,但還算意料之中,倒是新聞上這個「教育專家」讓我非常憤怒!!!

最讓我倒彈的就是這句「要被人尊重,她要先學會尊重自己!」

先不管所謂的「尊重自己」是什麼?! 如果照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所有的人都要看你有沒有「尊重自己」, 然後才會尊重你。尊重,原來不是一個待人的準則,而是獎品,你有尊重自己才會贏來別人尊重你!! 你覺得這種尊重值得要嗎??


另一個重點在「尊重」到底是什麼?

專家還說「 女童父母應要教導孩童尊重身體,以免長大後觀念偏差 」 一個五歲的孩子不想穿衣服,叫做「不尊重自己」或「不尊重自己的身體」? 為什麼? 難道我覺得熱,我想脫掉衣服,這樣不是尊重身體? 我必須照顧到你的觀感,必須覺得這樣很羞恥,必須怕別人說三道四的,這樣才叫做「尊重」?? 長大以後被一堆人的保守觀念綁死死的,這樣才不「偏差」嗎?真夠荒謬的吧!!說到底,「尊重」這兩個字根本是有權力的人在用的吧,多數人說或專家說的「尊重」才叫「尊重」,一個爸爸在乎自己的小孩,希望「尊重孩子的決定」就被譏為是「放任」?!


什麼是「尊重自己」? 或是「尊重別人」? 我不只一次聽到其他老師說這句話,我上一個導師班,我的學生就常被其他老師說「你們不尊重別人,別人也不會尊重你!」呵呵,我的學生常常很酸的學著說「喔,要尊重,要尊重。」

我對「尊重」這兩個字真的也超不爽的,對我來說,這根本就是個髒字。萌萌會說,「同性戀我尊重啊,但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事....」尊貴的家長會說:「ADHD我尊重,但請不要來干擾我的小孩上課。」....(同樣的句型應該可以造出一百句吧!!)

說真的,在我還是學生的年代,也聽過老師對我說「你要尊重自己」還有一句很靠近的說法是「你要自愛。」對我來說,這句話就是「你根本不知羞恥!」的溫柔版,通常都是在犯了一些像是穿了很短的裙子或低胸的衣服,或很晚了還跟男生出去,或是跟男生很親近的那種錯,通常是女性專用! 是一種會讓我很憤怒的羞辱!

「侵犯」「干擾」是什麼? 我不穿衣服侵犯了你的什麼權利? 是「眼睛只能看我喜歡的東西」的權利?!若是這樣,你怎麼不去控訴這個城市到處都有蓋得很醜的設施?!(我舉雙手贊成啊),我承認每個群體都會有一套的文化價值系統,隨意的袒胸露體顯然會被認為不恰當,基本上如果不是有明顯的訴求(像同志大遊行)或真的故意想耍白目,一個一般般的成年人不至於會這麼「不識大體」。但是,我也想說,這種「價值系統」是一直在改變的,更早以前的漢人社會,女生連在公開場合隨便跟男性牽手都可能被認為淫蕩,你現在看到人家擁抱親吻還會去好心告訴她說「你看大家都沒有這樣喔,只有你....」嗎? (真的不怕被揍嗎?)....但我們會知道,這是文明的進步,我們一步一步往前漸漸地在突破道德價值體系的綑綁,當然,每個社會有自己的進度,但你在想提出建言的時候應該再多想一點--「我感覺不妥的究竟是什麼?」 社會要進步不是靠多厲害的法律或領袖,而是靠生活在這裡的每一個人多思考一點點啊!!

再來,「侵犯」與「干擾」是互相的,我們在用自己的價值系統框架別人的時候,可有想過這也是一種「侵犯」與「干擾」。我常聽到有人指責共學團的孩子干擾了別人,可能是在公共的區域音量太大或跑來跑去,我想到的是,如果那就是孩子理當的狀態,那究竟是小孩在干擾大人,還是大人理所當然的狀態在「干擾」小孩,大人權力比較大就贏? 或者,道德價值比較多人的那邊就贏?

我並不是在說共學的孩子都是對的,而是輕易地下這樣的判斷真的公平嗎?! 我們是不是要平心靜氣的對話一下,究竟我們期待怎樣的公共空間?!

還有啊,我想說,小小孩是照妖鏡啊,許多道貌岸然溫文儒雅的紳士淑女,讓小小孩一照就現出原形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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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女童裸身】澳、中、台三國反應大不同

2017年9月7日 星期四

【北車女童裸身】澳、中、台三國反應大不同

文、圖:Angie(台北假日三團)
參加平日共學將近三年,假日共學三個月。家裡的兩個孩子目前五歲及三歲半。



之前去澳洲黃金海岸的時候,第一天到機場就直奔海灘準備吃蝦子跟看鵜鶘。大概是看到鵜鶘跟沙灘太興奮,還有看到很多澳洲小童也是裸體玩耍,多棻跟采柔也入境隨俗連尿布、泳衣都不想穿直接裸體飛奔到海裡玩水、玩沙。

我原本還停留在台灣的焦慮模式,因為我在台灣這麼做會引起非常多路人的「嚴重關切」,甚至對我造成困擾。但是當時在澳洲海灘時,大概是感受到澳洲人親子友善的氛圍,大家對於兒童裸體是以非常健康的態度看待兒童,不會一看到兒童裸體就道德魔人上身、戀童癖自動腦補犯罪情節,因此在澳洲那十幾天我非常放心蹓童,小孩也感受到這個環境沒有太多拘束而自由自在的。

原本跟澳洲家庭、兒童一起裸體玩耍越來越放鬆的時候,好景不常,我去的海灘剛好是觀光熱點,有許多中國人跟台灣人;我至今仍難以理解,不要說跟澳洲人,而是跟中國人相比,為什麼台灣人會難以忍受兒童裸體這件事?澳洲人看到我們裸體,是跟著一起玩,彷彿裸體玩耍也是澳洲兒童的生活日常見怪不怪,在那裡穿很多衣服、撐陽傘反而還比較奇怪。至於中國人,當時有幾個中國大叔跟大媽看到多棻跟采柔裸體,他們是(開啟逗孫模式)大呼小孩們光屁屁、光著身體好可愛呀,然後一直很想直接拍小孩,或是想拍照留念之類的。我客氣回絕他們也尊重,但我看得出他們超想跟小孩一起玩的⋯⋯

我沒想到人都到澳洲了,讓我最不舒服的,居然是台灣人的反應⋯唉

當時剛好有台灣團經過,他們看到我小孩裸體居然是關心「是不是穿太少」?然後道德魔人上身很想勸說我讓小孩至少穿上泳衣或尿布,完全妖魔化兒童裸體玩耍很自在這件事;不然就是不發一語在旁邊皺眉頭竊竊私語,跟朋友在台北車站前遇到的遭遇簡直一模一樣,我到最後覺得太煩於是開始改說英文不說中文了,免得他們知道我是台灣人又繼續煩我。還一直追著我小孩說,海水(澳洲的海水來自冰融的南極)很冷餒~你們這樣會不會感冒啊??就是無限多與其說是關心不如說是一種集體焦慮一直在擴大,嚴重干擾我跟孩子的自主權,搞得我們出國度假也被台灣人影響而跟著焦慮真是莫名其妙⋯

我這幾天一直在想,澳洲、中國、台灣看待兒童裸體反應大不同其中的差異究竟是為何?我所能想到的大概是這多少跟我們的歷史共業有關:過去台灣長期被殖民,包括被日本、被國民政府(國民黨),普遍是被「法治」(即使是惡法)、「規範」給壓迫並沒有內建自由的解殖過程,因為爭取民主自由的你也知道,在日本跟國民黨統治之下都差不多慘死;再加上連坐法、保密防諜的戒嚴恐怖時期維持了好幾年,因此台灣人要嘛不是互相監督、要嘛就是噤聲不語。

歷史傷痕造成我們即使解嚴、民主化二、三十年,台灣的家長跟長輩仍停留在要好好規範小孩以符合社會期待,甚至認為法律是要約束人民而不是保障人民的。被這樣壓迫對待的成人看到兒童裸體當然覺得刺眼,這麼一想就多了點同理心,然後也覺得台灣社會在自由、尊重與人權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才不會看到兒童裸體就集體跳針崩潰,跟澳洲無法望其項背,至少應該是要比中國開放的不要輸他們好嗎?看看人家中國大媽多歡樂啊,至少他們看待兒童裸體玩耍的態度是比多數台灣人還要放鬆的。(但我知道有人會認為這是台灣人比中國人有教養的表現,對啦對啦,納粹時期的德國人最有教養,還一板一眼彬彬有禮呢!)

所以,台灣人放輕鬆好嗎?以上,與一直以來同樣因為兒童裸體與否被騷擾或感到困擾的朋友們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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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女童裸身】小小公民看兒童裸體

文:親子共學團 共筆
圖:Burtina



魯迅:「禮教殺人」
林語堂:「如果老祖宗是躱著吃飯,公開做愛的話,今天,我們會對別人如何吃飯比較好奇」
在沒有傷害到你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之下,一個小孩的身體怎麼穿,到底關你屁事啊?!

––––薛安琪(中區平日四團)



唉 讓我想到林奕含
禮儀走在身體自主權前面
多危險啊

––––林小賊(台東平日團領隊)



讀文言文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把持文本最後解釋權的人;
幼兒不穿衣服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看到幼兒裸體會想到猥褻行為的人

––––Pei Ling Shen(桃園106暖蛇共學團家長)



你說「孩子,你要先學尊重自己,別人才會尊重你呀」
我想問,所以人跟人之間,原本是不需要互相尊重的嗎?一個人如果沒有努力去證明自己的價值,是不是旁人就不需要尊重他?
尊重旁人,難道還需要很多條件嗎?

––––李淑惠(台南平日團領隊)



(針對網路留言)
我比較擔心那些大多數被好好教育的孩子。
「不會很熱,所以妳要把衣服穿好」=你的身體不歸你管,歸比你大比你有權勢的人管。

「遇到變態你就知道」「被性侵了看你怎麼辦」=威脅和恐嚇真的很好用,所有會性侵猥褻小孩青少年的人都很會使這種手段。

「不穿衣服,被抱走性侵要怪誰」=加害人沒有錯,是你造成他的衝動。

這樣長大的孩子們,真的遇到危險時,第一時間不知道該拒絕,因為他們從小被教導成他們並不真的了解自己的身體或需求,任何比他們有權勢的人都可以代他們做決定。

真的被侵害之後,他們不知道該如何向外求援,因為他們相信所有的威脅和恐嚇,深怕被加害人傷害,而且他們更害怕被責備,「這一切都是因為我__,所以才會被__」。

其實我真的很怕我的孩子受到傷害,生命那麼無常,我沒有辦法永遠保護他,但是我更怕這種網路公審、獵奇新聞所創造出來的單一價值觀環境,時刻告訴孩子你不應該尊重你自己、你不屬於你不自己、你不應該嘗試、不可以探索、不能做你自己、想哭的時候只能小小聲哭一下下、生氣時要好好講話有禮貌⋯⋯,如果我這個媽媽不依呢,大家只要在鍵盤上敲一句「不會教就不要生」,結案。網路留言關心孩子的大大水水們,我感覺不到關心的溫度在哪裡。

(然後我實在不懂,今天你尊重他不穿衣服「難道孩子說想殺人也要尊重她的決定嗎?」到底是什麼邏輯?有個成語是風馬牛不相及,我覺得這個時候是使用的最好時機。)

台灣每 3.5 分鐘就有一起性別暴力案件,很多就發生在學校裡,從廁所、宿舍、大學的樓梯口、特教學校的校車上到課後的補習班⋯⋯,我們該把目光移到這些因為漠視而無法有效遏止的性暴力案件上,而不是在網路上用鍵盤恐嚇威脅一個不想穿衣服的五歲小孩子。

––––Szui Wu(台北平日二團)



大家不是這個孩子,又知道他不懂身體自主權了?
有人留言滑坡到性侵,那你知道該檢討的是加害者嗎?
沒錯,今天就算一個成年女子/男子全裸走在街上,也不代表他就應該被性侵
不是裸體就違法:士檢認為,根據大法官釋字六一七號解釋,「猥褻是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且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猥褻物品包括暴力、性虐待或其他足以引起他人性慾的物品,但相關照片僅單純露點或站或坐拍照,未做出性挑逗、噁心動作,也非拍攝性器官特寫等,即便露點,尚不構成猥褻。

關於善良風俗的認定是什麼?僅僅因為他人觀感就去認定犯罪是適合的嗎?
我如果看到兩個人在街上牽手親吻,心裡覺得羞恥就可以告他們猥褻嗎?

再來是未取得同意就拍攝還有妨害風化這件事。
妨害風化有很重要的點是意圖使人觀覽,孩子脫衣服是因為他熱不是因為他意圖使人觀覽,但拍攝照片影片還散佈,有問題跟妨害風化的難道不是這些人嗎?

口口聲聲說孩子裸體不尊重他人,那何不圍觀的這些人先尊重孩子一下,把視線從孩子的裸體移開。

––––小熊(台北平日三團)



這種狀態雙踩我,很糾結,一個是想維護孩子身體自主權,一個是我期待孩子在人多的場合非裸體,因為我不喜歡旁人看到相處的片段就下結論,雖不接受他人說法但還是會煩躁。

我想了很久,有關我自己如何看待孩子在公共場合裸體。

我覺得從裸體到穿衣,這是孩子在體驗/認識自己和社會化的過程,所以,是的,我覺得在身處在眾人皆穿衣的生活環境下,無論我從小是絕對禁止他穿衣,或總是逼迫他穿衣,到還沒成年前,孩子一定都會選擇穿衣。
我從不說「羞羞臉、沒禮貌、小雞雞要飛走了」之類的話,我家小孩們就是從全裸,到半裸,到能依場合適合度裸,一步一步在不斷變化著,我相信這跟認知發展歷程有關、跟我願意理解、陪伴、討論有關。
所以,我不擔心「現在不要求穿衣,長大以後也不會穿」的論點。

「啊妳既然最後就都是要穿衣,一開始就要他穿,不就好了」
喔不,我覺得這是個可以做的很細膩的過程,包括認識自己的身體、自己身體的感覺、如何與自己的身體相處、衣服的功能、款式、樣貌、如何運用等等。
我把它視為一個教育過程,所以會陪孩子討論,了解她的想法狀態,分享我的,也可以延伸到他人、社會的,這需要一段時間和空間,我想這是身為養育者的我願意支持的。

另一個思考點是「是否影響到他人」,被動一點,從法律上是否犯法來看,喔,沒有,那我就不擔心了。

––––三寶媽(台中平日四團)



趁著母好三人全裸清洗肉體的時間,我也順便問了我家兩個孩子,關於公共場所裸體這個事件,他們怎麼看?
3Y1M的男孩說,不脫,因為好喜歡穿衣服,內褲衣服褲子都要穿著。
5Y8M的女孩說,以前會脫個光溜溜但現在不會了,因為開始會注意而且在意旁人的眼光。現在比較喜歡在自己安心的場域才脫光。但是如果那個小孩說熱那就是熱,如果她要脫就給她脫,因為我們都不是她。

––––薛安琪(中區平日四團)



孩子擁有身體自主權,我在不在意我的孩子在車站前全裸(穿衣服、沒穿鞋、沒包尿布、穿公主衣服orz、穿反政府t恤...),是我個人的脈絡在意與試圖處理對應(教育),與孩子最後選擇要不要全裸沒有關係。
今天和3歲半阿萌聊這件事情,想知道這年紀的認知發展,她很快下結論,認為該小女孩應該穿上衣服。
我問,為什麼?是因為很多路人都說要穿上衣服嗎?
她說,不是,就只是因為她覺得穿衣服比較好,她一定會穿衣服!
我進入思想實驗問,如果現在所有人都要脫衣服,現場很多人都叫妳脫衣服,你會脫嗎?
她說,不會,她還是會穿衣服。
並且重申她真的好喜歡穿衣服。
我說所以你覺得該小女孩可以想要脫衣服就脫衣服嗎?可以自己決定嗎?
阿萌勉強的說,可以啦,但是還是希望她穿衣服,喔,這穿衣服真的很好。
天知道,有時候結果符合了,但是內在歷程卻和想像中完全不同啊。
回到孩子有身體自主權,至於他人與情境,會慢慢進入,大人呢,就是為孩子撐起一點空間,和好好看見自己、解放自己就好了吧。

––––Egg(台中共學團領隊)



店員:弟弟你要穿鞋不然會刺到
小孩:這裡看起來沒有會刺人的東西
店員:弟弟如果你刺到流血怎摸辦
小孩瞄一眼繼續選購
店員:你要叫你媽媽給你穿鞋,刺到就不能走路了
小孩:我能自已面對

隨後
店員:媽媽你要叫他穿鞋不然會刺到
媽媽:他很少穿鞋所以身體靈活眼光敏銳,很安全的

飛過五片烏鴉…

隨後上車跟全車四坆孩子討論

小孩說
他為什麼要管這麼多
小孩不是在練自已負責

繼續討論女童不穿衣被報導事件

小孩說
怎麼可以隨便拍別人這才叫不尊重
小孩在練自我承擔不然出事誰要幫忙
離成人還一大段路現在不練何時練
我也是練過來的長大了也不會隨便給別人看

繼續討論留言的部份

小孩說
他們為何都只會評價不講道理
小孩是人是人都有自已的想法
他們一定沒被好好尊重過
他們的大人一定也沒好好跟他們講話
打罵教育的毒真的影嚮很大

––––王岢鈺(暖暖蛇小學自學團家長)



天跟肉肉簡短的聊了五歲小女孩裸身的新聞事件.肉肉聽到小女孩在大庭廣眾下全身脫光光時露出不可思議的眼神說:為什麼要在那麼多人面前脫光光?
我:因為小女孩覺得很熱.
肉:可是那裏有很多人耶,如果是我我不會想要在那麼多人前面全身脫光光.
我:是喔,為什麼?是因為不想要讓別人看到你的身體嗎?
肉:對.
我:嗯嗯.那時候有好多人都上前去問小女生為什麼要脫光光,叫小女生把衣服穿上.如果是你,有那麼多人叫你把衣服穿上,你會穿嗎?
肉:可是我不會在那麼多人面前脫光光啊.
我:嗯,我想也是.
肉:如果是我,我不會這麼做,但是她可以自己決定.

登愣!!這種「雖然我不認同你,但是我尊重你的決定」的態度,到底有多少大人真正懂得?

#我的同溫層很厚所以好像不用擔心有人來戰XD
#其實需要擔心的是下回看到新聞上出現的是在路邊樹下尿尿的蔡小海
#當尊重變成一個髒字的時候我到底要不要教小孩尊重

––––婷文(高雄平日團領隊、高雄暖蛇媽媽)



[思考練習]
小女孩在公共場合自在全裸引起路人干預,社會關注!

想一想:
女孩換成男孩會有不同的結果嗎?
一個人全裸vs.一群人全裸,有差嗎?
(此問句源自路人勸小女孩,別人都有穿衣服,你沒穿,所以你要穿上衣服。)

如果這個社會的人都不穿衣服,有一個人全裸就沒問題,對吧?反而,穿衣服的會被關注,看看,所有人都沒穿,你應該把衣服脫了。

所以核心關鍵是在"社會"?
社會的主流是什麼,你就應該是什麼。
這也是多數人會替女孩擔心的沒有被"社會化"。

但這個認為小女孩需要社會化的擔憂
有時可以直接被說出
有時會拐彎成另一種關心的語言或介入方向
這樣迂迴的技巧,其實經常被大人使用
例如: 現在沒有很熱啊!我們來把衣服穿上吧。
全裸坐在階梯上會有衛生的疑慮,所以我們來把衣服穿上吧!(意思是穿內褲就好囉?)

最後我們來想想多數人最在意的社會化

這個社會的主流共識是如何形成的?
該不會是.......因為大家都這樣,所以我也應該是這樣?這算公式,還是共識?

哈囉~身為人的知覺,身體的感覺,你的心情與想法呢?

你,不是社會的一份子嗎?一個人進入群體就應該跟隨,而不應該闡述自己的意見嗎?與群體不同時,就應該先以群體為主(重),再尋求溝通協調或改變嗎?

另外,多數人要如何看待少數者的意見?

如果上述類似或更深入寬廣的問題我們都來回思考過了。我們才有機會站在教育的角度思考孩童在公共場合全裸的議題。

否則,就只是便宜行事,忽視人的存在。
(把公式背下來就對了,這就是社會的遊戲規則!)

––––林小賊(台東共學平日團領隊)



【力氣應該用在更重要的地方】

當台灣人舉著自己認同的國旗被警察驅趕的時候,你,沒有說話
當有人為了捍衛自己的家園被消音被消失被自殺的時候,你,沒有說話
當國家,拿著你的稅金強拆別人房子的時候,你,沒有說話
當國家命令用你繳的稅金養的公務人員,朝著小孩噴水驅逐的時候,你,沒有說話
當國家辦的學校裡面有老師不當體罰學生的時候,你,沒有說話
當國家辦的學校裡的老師性侵學生卻依舊在學校任教時,你,依舊沒有聲音

可是,當你看到一個無害的孩子,依著自己的感覺,決定不穿衣服的時候,你站出來了,批評、指責,講得比誰都大聲

但是,比起一個孩子決定自己要不要穿衣服,到底哪一件事,對這個社會的傷害比較大?

––––李淑惠(台南共學平日一團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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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女童裸身】澳、中、台三國反應大不同

【北車女童裸身】危險的是...?

文:小熊(台北平日三團助教)



在孩子北車裸體的新聞出來後,各種焦慮/滑坡的留言都出來了。

好多人都留言說:才五歲的孩子懂什麼身體自主權啊!

我知道留言的這些人,焦慮是真的,也真心認為孩子不會懂這個......

因為在我們這一代大部份人的成長過程,沒有人告訴我們身體自主權是什麼 ;沒有人告訴我們可以因為我不想要就拒絕大人的捏捏臉頰親親抱抱;沒有人說我們可以為自己的每一樣小事做決定;沒有人告訴我們其實可以不用為了滿足長輩或大人的期望過生活...我們沒有機會,在五歲的時候為自己的身體、用餐、玩樂、學習做判斷。我們做判斷的能力被剝奪,於是以為一個五歲孩子沒有判斷的能力。

在影片裡的路人,我相信他們的善意與恐懼。

成長過程中,他們一定也被要求過要把衣服穿上,卻沒機會思考自己到底想要怎麼做;被說穿得太少是羞恥的、主動追求會被覺得是隨便的;或者他們遭遇了什麼,卻覺得是自己的錯。大人會先用一連串的恫嚇語言:不穿衣服會被變態抓走唷!穿這麼少被摸活該!有人欺負你就叫啊!要懂得保護自己啊!

我們的性教育一直停留在教孩子保護自己,私密部位不可以讓他人碰觸。現在慢慢改變成為當別人碰觸孩子身體時,必須取得積極同意;話雖這樣說但是我們卻很少真的落實,當大人打罵孩子時、強拉著孩子回家時、說著長輩抱一下有什麼關係時,孩子的身體都不在被尊重的狀態下,孩子只知道大人可以隨意處置他的身體,不知道可以有說不的時候;之後,這樣長大的孩子,可能也用自己被壓迫的經歷,去壓迫其他比他弱勢的人。

新聞裡的孩子,他是一個從小就被尊重身體自主的孩子,不打不罵,知冷知熱,決定自己要穿什麼不穿什麼,也不用因為父母的情緒而被綁架情感行為;他一直在為自己做判斷,也承受著這些判斷的後果,這些承受後果的過程,也有他父母的全心陪伴。這樣的孩子,不會由人處置他的身體,也不會隨便侵害別人的身體。

而關於保護自己,孩子真的能夠保護自己嗎?面對體型力量都差距很大的大人有心犯罪,孩子該怎麼保護自己?該保護孩子的,是大人!

新聞中的這對父母選擇的保護方式是為孩子撐起空間,捍衛她的選擇,嘗試對話。
否則,那個當下直接衣服套上孩子的身體,就不會有這些後續了。
而保護的方式只能是限制嗎?
在重重的限制之下,孩子的能力是不是也被削弱了?
除了限制,我們能做的可不可以是做好知識的傳遞以及積極的架構一個安全的社會環境?

我看到一些令人心寒的留言,說著不穿衣服,那麼被戀童癖盯上/被性侵/被偷拍上傳....blabla都是剛好而已。
而因為這些潛在的犯罪者,大家焦慮的要求父母把孩子的衣服穿上;說著沒辦法限制這些犯罪者,只能先從限制孩子做起。
犯罪是無法被限制的嗎?

當我看到有人留言說在論壇已經看到有人說自己在現場有拍到照片,我說那你的行動為什麼不是報警?警察可以查IP鎖定地址。
對方回我:關我屁事,要也是孩子的媽自己處理報警。

你看到了犯罪,卻沒有行動,就是共犯而已。
你看到了犯罪,寧可什麼都不做,因為到新聞留言底下留言指責孩子跟父母對你來說簡單多了。

留這些話的人知道該檢討的是加害者嗎?為什麼不是強暴犯該管住自己的下半身不要侵害別人?為什麼不是檢討那些偷拍散佈的人?

我們需要探究犯罪者的生成跟原因,卻不應該為他們的犯罪在被害者身上找理由。

沒錯,今天就算一個成年女子/男子全裸走在街上,也不代表他就應該被性侵。

不是裸體就違法:士檢認為,根據大法官釋字六一七號解釋,「猥褻是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且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猥褻物品包括暴力、性虐待或其他足以引起他人性慾的物品,但相關照片僅單純露點或站或坐拍照,未做出性挑逗、噁心動作,也非拍攝性器官特寫等,即便露點,尚不構成猥褻。

有人說違反善良風俗,關於善良風俗的認定是什麼?僅僅因為他人觀感就去認定犯罪是適合的嗎?
我如果看到兩個人在街上牽手親吻,心裡覺得羞恥就可以告他們猥褻嗎?

再來是未取得同意就拍攝還有妨害風化這件事。
妨害風化有很重要的點是意圖使人觀覽,孩子脫衣服是因為他熱不是因為他意圖使人觀覽,但拍攝照片影片還散佈,有問題跟妨害風化的難道不是這些人嗎?

口口聲聲說孩子裸體不尊重他人,那何不圍觀的這些人先尊重孩子一下,把視線從孩子的裸體移開?路人之所以成為路人就是他走過去就好,孩子在定點等爸爸來接,怕熱才脫衣服,路人看了不舒服真的就是走過去就好,為什麼要圍觀呢?

如果你有擔心,那是不是除了表達關心,也嘗試理解情況,而不是不清楚脈絡就強加自己的想法在別人身上?

一個裸童事件,有很多需要思考的面向跟對話。

如果你也有滑坡跟擔心,不如先去好好想想那個擔心究竟是怎麼來的?
除了用曾經受壓迫的身份去壓迫別人,能不能換個角度做些什麼,讓社會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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