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 星期二

【小一童被母逼當「一日流浪漢」 地方媽媽心疼:弱勢壓迫更弱勢淪惡性循環】​

本篇投稿自:蘋果新聞網


文:李圓恩/親子共學中區暖暖蛇共學教育中心​
近日看到新聞《真讓小一兒子「去公園當流浪漢」 媽震撼教育:看他還敢不敢給孝》,講述媽媽因為認為孩子浪費、不惜福等原因,而故意帶6歲的孩子到公園當一日流浪漢,換來孩子驚懼哭泣道歉,回家後對媽媽非常有禮貌,講話都用敬語,令人非常的憤慨和難過。​
【震撼教育還是心理創傷?】​
首先,令人遺憾的是身為照顧者的媽媽,在認為孩子的行爲不符合照顧者的「要求」時,想到的是這樣激烈且不尊重兒童人權的方式。​
筆者推測可能的原因大概是照顧者自身從小也是被相近的教養態度對待,另外則是照顧者並不理解兒童的發展,以及未有機會學習其他不威脅、恐嚇的教養方式,因此當生活中與孩子發生衝突時,只能想到用這樣具威嚇性、情緒勒索的方式懲罰孩子,來達到照顧者所冀求的「聽話」、「懂事」、「乖」、「有禮貌」,並換來他者認為照顧者很會「教」小孩的稱譽。​
再者,從孩子的角度來看,僅管媽媽看似是「很負責任」的陪同ㄧ起當公園流浪漢,但是這樣的「震撼教育」將在孩子心底留下難以抹滅的傷痕。這是不是等同於是在跟孩子說你的獨特性、各階段的身心發展、情緒、需求、屬於兒童的權利等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有「我是為你好」、「聽我的就好」。​
就如同女性在這整個社會強固的父權體制結構中,只能因為持續的被壓迫而掙扎,育兒作為女性主要的責任,當遇到親子衝突時,情緒無法紓解,也沒有可尋求協助的對象,進而便只能採用這篇新聞報導所描述的方式,透過「媽媽經」及「震撼教育」等轉而壓迫更為弱勢的孩子。​
【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
孩子有其權益,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孩子需要在大人自身持續的學習及成長下的的引導陪伴中,有機會成為他自己。若下次孩子再有不符合照顧者所想的行為時,照顧者是否就得採用更極端的方式應對,那只能是無盡的負面對抗循環,而沒有愛、尊重和合作在家庭及教養中發生。​
誠摯地邀請這位照顧者,可以透過對孩子發展的理解,以及教養面向的學習,甚至找尋可以一起在教養路上相互滋養、提醒的夥伴,繼而能採用不委屈自己,也不壓迫孩子的方式,來應對家庭內親子間的互動,也將避免再次採取可能觸法,傷害孩子權益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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