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六號,星期五,我們共學團本來安排好戶外活動行程,但礙於空汙問題嚴重,根本不敢在戶外大口呼吸,好多孩子過敏又氣喘,於是我們臨時改到台中市政府惠中樓大廳共學。
踏進台中市府,自動門一開,我馬上感受到不同,裡面空氣特別清新,我和團員們覺得又氣又好笑,聊說台中市府的空調好厲害,不知道是什麼品牌?
我帶我的孩子參與過反黑箱服貿、反黑箱課綱、反核、反空汙、土地正義與居住正義、兒童人權等等的公共議題,也有過許多討論。我們在親子共學團固定的聚會過程中,除了親子之間的互動,
也會有更進一步討論「公民」與「社會」應該是什麼樣的關係、怎麼樣溝通。
共學團的孩子們在台中市府大廳活動,引來兩名員警到場關切,詢問我們是什麼單位?在這裡辦什麼活動?他們說,辦公室抱怨小孩的聲音會影響辦公,要求他們來處理。
我說:「我們是親子共學團,本來應該是要帶小孩在戶外運動,但是外面空氣實在太差了,只好移進室內躲避毒氣。同時也是軟性的向市政府表達訴求,拜託救救我們,我們真的很需要好空氣。」
警察說,「你們想要表達發聲,要遵循正確的管道啊,不可以這樣影響別人的權益,太自私了。」
「我們打過1999,也寫過各種的申訴,但小蝦米難鬥大鯨魚,石沉大海沒有得到具體改善,只好來這裡爭取注意。然後,我不知道你們講這句話是站在什麼角色上面喔?還是人民公僕嗎?現在這裡如果是公僕對公民的對話,那在控訴我們影響權益以前,是不是要先面對公僕失職卸責、影響全民生命安全的權益?你們有保障我們嗎?你們是公僕同樣也是公民喔,你們也有家人,請問你們難道不會受空氣污染的影響嗎?」
警察:「我們也關心啊,但是還是要守法、要遵循管道嘛。」
我:「這我知道,我們試過了,但是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管道沒有得到效果啊,我們才會來這裡。大哥,你知道嗎?我們多想帶去戶外野放,但是心疼這些小孩年青的小嫩肺,我都快哭了!現在必須要在這裡爭取,我們也很無奈啊!就像其實你也關心空汙問題,職責所在又一定要來講幾句,你現在應該也很無奈嘛,對吧?」
警察:「唉,是啦,好啦,不然你們換過去對面那一邊,稍微遠離這間辦公室就好。然後小孩子盡量控制音量啦,小孩子這麼小,妳總不希望我們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吧?」
我:「哎唷,不用拿限制人身自由來威脅我啦,我們的呼吸自由和戶外活動自由,早就被不負責任的官僚體系限制住了好嗎?外面空氣再這麼差,以後我們還是會繼續來這裡踢足球啦。」
話說到這裡,我就趕快轉頭帶我的小孩移動到對面的公開展示廳。雖然說是「踢足球」,事實上我的兩歲兒子根本不會踢足球,只是抱著一顆球叫媽媽趕快去陪他,就很滿足了。
警察也許是要提出一個「自然後果」來提醒我注意法律的界線,這我可以試著理解,但對一個手上抱著孩子的媽媽而言,當下不得不敏感。
我們團員後來跟幾位員警、和便衣,陸陸續續聊了很久,過程都是很平和理性的。我們和警方彼此都瞭解對方無奈,我們知道他們辛苦啊!空汙是市府的職責而不是警察,但市府不出面不處理,卻推警察出來坦,警察也只好站在那裡跟我們耗時間。這一點,我對他們感到很心疼,也很感激他們的付出。
警察資源被浪費了嗎?是否應該先想一下,國家機器的陳情管道不通暢、改革滯礙難行,卻老是推警察出來擋。眼前需要疾呼爭取的議題何止空汙而已?警消組工會和勞動權益不也是正在向體制抗爭的路上嗎?
此外,有很多朋友跟我說,他們會怕警察,不敢跟警察這樣對話。
我想要跟大家分享一件事情,人民真的不要怕政府,不要怕公務員,不要怕警察。更不要嚇唬小孩說警察要來抓走啊!
政府是公僕,應該是要照顧我們、保障我們,而不是威權時代的「官」。我們老百姓跟政府、跟公家機關各單位,應該要平等對話。沒有誰該怕誰。
他們都是好人,而我們也不是做壞事啊,就只是捍衛的立場不同,各自都在做自己該做的事情,員警為了辦公室公務員來瞭解情況,媽媽為了孩子爭取政府的保障。
如果真的要怕,那也應該是公僕應該戒慎恐懼看待國家與人民賦予給他的公權力,謹慎使用,而不是用來威脅我和我的小孩。
我們把這個公民觀念建立起來,不畏懼為自己的權益發聲、督促政府,這個社會才會更好。
空汙問題實在太慘了,我帶著兩個孩子外出都覺得是在殘害他們的身體。以往熱愛的戶外運動,現在不能盡情享受,我的肚子也胖了一圈,好像快要「空汙憂鬱症」了,日子都不知道要怎麼過下去啊。(好啦這句是苦中作樂的玩笑話啦,你知道吼?)
我自知這篇會一口氣挑戰到很多人,包括平常累積一肚子氣的公務員族群、包括排斥小孩音頻的厭童風氣、或者是追求凡事以和為貴的和諧風氣,我們做的這些事很容易就會戳到你的主觀意識特別關注的那個點;請容許我提醒你保持理性,區分清楚我們的訴求是朝著「龐大的國家機器」,而不是針對單一族群對象。
我歡迎各種看法討論,罵我刁民也很OK,畢竟我確實不想當「順民」啊,我自知順民眼中我就是刁民沒錯。不過事實上我的主張是「公民」,我的政治傾向是「全民參政」,我知道憲法保障我有表達的自由,相對的我也知道倘若我們的活動音量超出多少分貝、或活動範圍超過公共空間甚至侵犯損毀,我必須承擔法律上的究責及其後果。
我們共學團到台中市府走動,呼籲各界關心空污議題,可能有些人不太能認同我們的舉動,而我想說的是,請先試著想想看,掌握權力的國家機器、各個公部門,對這些沒錢沒勢的小老百姓是否已經善盡保障之責?政府是在為財團服務,還是為百姓服務?當政府安排給你的那些「申訴管道」都未見成效,沒錢沒勢的小老百姓們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向上發聲呢?
我深信民主是經由抗爭而來,若你不認同我的抵抗作法,也沒關係,我虛心接受批評指教,同時歡迎具體建議,提供更好更有效的方式。如果有人可以引薦讓我們跟最上層直接對話,那就再好不過了,萬分感激喔。
你不認同我們的爭取方式也沒關係,2/19在空汙重災區台中高雄,將有反空污的大遊行,這是完全合法申請的公開活動,請大家踴躍參加啊啊啊啊啊!
台中主場 下午一點,台中市民廣場前集結
高雄場 下午一點,高雄中央公園集合
【延伸閱讀】
2016/11/28,呂淑慧,〈空氣品質防治標準訂超寬,是在凌遲市民嗎?〉。
2016/11/03,呂淑慧,〈請林佳龍市長針對空污防治實問實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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