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奴隸子(11)
圖文:
你剛會走、會跑跳那時候,我們若一起出去散步,在公園的草坪,你常玩到把鞋子、衣服都脫掉,也常在地上或草皮上滾來滾去。
在那些地方,其他囡仔如果學你在草坪上跑跳,我們不是看到大人跟在後面急著阻止,不然,就是耳邊聽到大人不斷唸著:「不能跑,會跌倒!」「不可以躺在地上,衣服會髒!」「脫鞋子腳會髒掉!」「你再那麼大聲喊叫,我們就馬上回家!」
參加共學後,我們不時在北部這個大都市的公園裡出沒,你們這群囡仔會爬樹,會丟石頭,會摘花拔草來搓一搓、聞一聞,你們會大聲喊叫,在有噴水區的地方,你們不止高興地衝進去玩水,有時候還會脫光光在地上翻滾、爬行。
這段時間來,常有路人看不過去,有的當場勸阻,有的會罵出口,還邊唸說我們這些父母沒有教小孩,有的直接報警察來阻止我們。
後來我上網路查,才知道有一個〈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裡面明文規定在公園裡不可以爬樹、不可以踐踏草坪、不可以摘花拔草、不可以挖土、不可以大聲喧嘩、不可以赤身裸體,有些地方更禁止在公園裡騎腳踏車,有水池或噴水區的地方,旁邊更會立牌「禁止戲水」。
為什麼有這些規定?這些規定怎麼訂出來的?都合理嗎?為什麼在公園裡還得綁手綁腳,受到那麼多約束?在危險性低且不影響別人的前提下,為什麼必須規定那麼多「禁止事項」?
不可以跑、不可以跳、不可以翻滾!連在安全的公園草坪你們要怎麼玩,都須照指示,還擔心你們身體、衣服髒掉,那乾脆都關在家裡,以免去那麼多操煩。
不可以丟石頭!你們若確實注意不要砸到人,或學會控制方向,避免讓別人受傷,為什麼不可以?
不可以爬樹!丟石頭或爬樹,有助你們的肌肉發展,並能學習使用力量,只要注意安全又有什麼關係呢?
不可以摘花拔草!摘花拔草能讓你們認識花草,允許你們這樣玩就是不知珍惜生命嗎?
不可以大聲喧嘩!在公園大聲喊叫會妨礙到誰?你們歡喜或宣洩情緒也須受到層層的束縛嗎?
不可以玩水、不可以靠近水!公園噴水區的設計就是開放的公共空間,也沒有多大的危險性,水柱強度也不可能造成多大的傷害,那又為什麼不可以玩水?玩水除了沖涼消暑,還有親近水、觀察水、了解水這些教育意義,不是嗎?
不可以脫光光,怕囡仔會感冒、怕他們會脫習慣!小孩子脫光光跟色情、裸露有何關連?讓你們從小就有機會學會對自己身體的尊重和自主權,這樣有什麼不好呢?有什麼不對呢?
陪你成長的過程,跟你講不可以的事,事後我都會再反問自己:「為什麼不可以?理由是什麼?這個理由真的能說服自己嗎?」
然而我們這個社會已經被「馴化」,無權、無勢又無力者已不知道問:「為什麼不可以?」對權力者說的我們信得不得了。我們這一代人特別嚴重,如果有錢賺、物質享受得到滿足,其他似乎都沒那麼重要了。我們不懂得尊重自己的實際感受,自然也不懂得尊重別人;我們不曾學過自我負責,遇到該承擔起來的事,能閃就閃,閃不過也拗不過,就怪東嫌西,絞盡腦汁要將責任推給別人;我們不懂什麼是責任,就不敢面對問題,更不知道如何解決問題。
譬如在公園這些公共空間,遇到那麼多禁止的規定,我們不知道質疑,就只知遵守,也要求自己的囡仔必須遵守,但卻也講不出為什麼不可以;別人若違反規定,我們會對自己的囡仔說教:「不能學他們那樣。」有的還會理直氣壯地要求別人應遵守規定。極難得有人會提出質疑:「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我們是在強壓、威脅和洗腦的方式下,被強制遵守所謂的規範、法律和道德,不可以質疑也不知道能質疑,遇到有人違反時,若面對的不是比自己強勢、優勢的人,就會用「道德」來教訓別人,若面對的是強勢者,連哀出聲都不敢。
然而,我們從來不知道:我們普遍所接受並遵守的道德規範是有階級立場的,那是用來維護和加強優勢者和剝削階級利益的工具。
我們沒有反省力,反而拿這一套來要求別人應同樣遵守,不可以質疑,否則就是搞怪。我們也用這一套繼續要你們「馴化」,父母能因此省去許多教養上的力氣,也能避免被人指著鼻子說「囡仔愛教」。我們是這樣成長的,我們也這樣在教你們,不知道這樣做卻反而壓制了許多生命的本能,也斷送了你們生命發展的無限可能性。
這是我們這一代的不幸,也是我們這一代的懦弱。如果意識到這個問題,我們就該鼓起勇氣改變和反省,也該有勇氣去面對別人的訓斥和指責,替你們將成長的空間撐出來,讓你們能夠比我們更勇敢地脫離奴隸世界的心性狀態,開展你們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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