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不要丟石頭進去了」,小孩不理會你,然後呢?》

圖文:EGG
今天游完泳後,在梨子咖啡廳共學,裡頭有個大水桶讓小孩玩完石子後可以舀水洗腳,呈(2Y3M)洗了腳,順便也玩了一下水,然後開始撿石子區的石子丟進大水桶裡,一開始丟一顆,然後走回石子區,再撿一顆,丟進水桶裡。
丟第一顆的時候,我在想「這樣好嗎?」(因為如果在公園或是野外,我一定會讓他一路丟下去!但是我們是在店裡啊...)

《要用多少時光? 》



踢球造成的爭執,是我們這一個月來人際之間的主題。

幾個禮拜下來,孩子們開始尋找各種方式去面對。譬如說,上禮拜阿喜向媽媽提出一個想法,他想向阿廷的媽媽要求,讓阿廷不要來上課。

阿喜能提出這樣的要求,在我看來是非常勇敢並且有能力的事。

阿喜這一個學期以來,不斷地向阿廷提出抗議,不是被當成耳邊風,就是得不到理性的回應。當理性的溝通與協商不斷失敗,我們就該試著採取各種行動,試著尋求 更強硬的途徑,要求制度,甚至改變制度,去要求對方負起責任。這就是我一直以來期望孩子們能夠做到的事,這一年來陪伴孩子,協助他們長出力量,就是為了讓 孩子們有能力採取這種行動。

然而,「我們裡面的任何一個人,有權利要求別人不要再來上課嗎?」這是我們上週的討論主題。
我們將這個話題放進課堂裡討論:有的人覺得可以,有的人覺得不行。可是,即使是希望阿廷不要來上課的孩子們也都同意,他們其實不討厭阿廷,也不是非得要阿廷離開他們才會開心。


我們試著將阿廷讓其它人不開心的作為提出來,寫在白板上。有些孩子赫然發現,自己有時也會做上面這些事。有些時候,自己是「主謀」,有些時候,自己是「從眾」。大多數人都不是那麼「乾乾淨淨」的。

這才是人的真實樣貌,那些可惡的人身上的「可惡成分」,我們每個人都有。所以我們需要反省、需要提醒、需要自我期待,我們還需要時間,好多時間,讓我們去慢慢像是自己想要成為的那種人。

我請孩子們自己決定,自己需不需要它人的提醒。有些孩子毫不猶豫地要我在白板上寫下名字;有些孩子猶豫了一會兒,決定不要。

經過這次的討論,阿廷雖然仍舊有耍賴犯規,但次數少了很多,情緒也比較不那麼激烈。

這禮拜出門前,我想要多幫一點忙。

我請每個孩子說說,自己來這裡這一年裡,有沒有什麼變化呢?有沒有看見其它人的變化呢?

有些孩子能夠侃侃而談,有些孩子害羞,這也都是常態的。不過,讓我十分驚訝的是,kimi可以幾乎可以說出每個人的變化,原來她有這麼細緻敏感的部分。

一個一個輪著說,說到阿廷時,我問:「有人覺得阿廷有變嗎?」
阿翰舉手說:「只有10%。」
我說:「請說說看?」
阿翰說:「他上學期時常打人,這學期幾乎都沒打人了。少了好幾倍!」
我:「少了好幾倍!這樣才10%嗎?」
阿翰:「呃,也是啦,其實有變很多啦。」

阿翰的意見,獲得所有人的補充,大家都覺得阿廷做了很多努力,也確實有很大的轉變。

這麼坦率的表達,讓我十分訝異。雖然不到「一笑泯恩仇」的程度,但像這樣「就事論事」,真的是在孩子身上才能常常看見的事。

得到大家溫柔肯定的回饋,阿廷的眼神變得十分溫柔。接下來的時間裡,他認真地想每個人的轉變,試著說出來,努力想給其它人同樣的對待。

踢球的時候,我們有十分鐘非常非常快樂的時光。每個人都笑嘻嘻地,不計較分數,不計較小小的犯規。跌倒了,對手會關心地問:「你還好嗎?」進球有爭議時,平日好勝的孩子會說:「這一分不算好了。」或者「沒關係啦,讓給他們。」

不過,美好時光只維持十分鐘。
十分鐘後,所有人都認真起來,每個人的笑容都消失了。一分一分地計較,一球一球地爭辯。

我們二十分鐘的溫柔,換得十分鐘的快樂踢球。

那麼,要用多少溫柔的時光,才能換得孩子們一生的溫柔?才能換得一群溫柔相伴的朋友?

我不知道問題的答案。
我只知道,我們要做。

《516神話課》

圖文:羅士哲

經過兩次室外的城市旅行以後,這次我們上室內的神話課。到目前為止,孩子們共同完成的遊戲卡已經有四十一張了,是時候,我們可以試試單純用孩子們的卡片來玩遊戲了。但前幾次,孩子們都比較不想用自己做的卡片,這次,博霖要先來處理這個問題。可惜卻慘遭臭腳丫攻擊。



2013年5月21日 星期二

《培養孩子解決問題還是被處罰的能力?》





圖文:翰媽咪
我們家的翰(小一),上完這個學期,下學年開始要在家自學了,知道的人不多,有些人大概認定媽媽本來就是個怪咖,所以不想問為什麼(一提到對小孩要不打不罵不威脅不恐嚇,很多人就覺得我是異類)。有些人很好奇,好奇體制內的學校真的有差到這種程度,非得把孩子帶離學校不可?

對我而言,不說別的(我個人是覺得目前體制內學校糟糕的事項族繁不及備載啦),光是只給孩子被處罰的能力,而沒有給他們解決問題的能力這件事,就夠糟糕的啦!

我不知道別人家的學校如何,我只知道在翰的班上,規矩很多!上課說話打叉、上課喝水打叉、上課期間上廁所也是一個叉,甚至連不該把鉛筆盒拿出來的時間把鉛筆盒擺在桌上,一樣是一個叉~集滿三個叉,隔天就有一節下課時間得掃地。

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都屬於「不守規矩」,而不守規矩的下場就是處罰不能下課。其他更嚴重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他會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處理啦!我只看到,學校面對學生的不當行為,一律祭出處罰。

在這種犯錯就一定要被處罰的文化洗禮之下,等到有一天,終於長出一點點自我保護的能力後,凡是做錯事,首先想到的絕對不是如何彌補過錯解決問題,肯定是如何掩蓋錯誤不被發現,稍微好一點的,可能會說,啊~事情是我做的,然後咧,當官的就引咎辭職,不當官的就等著被上級處罰,至於是否積極的去想如何補救如何解決,其實很少。

而整個社會的氛圍也是這樣,一旦發生公共危險事件,大家想到的就是誰應該負責,而這個負責就是那個承辦人應該下台或是被趕盡殺絕,可是之後呢?問題解決了嗎?狀況改善了嗎?大部分的人,似乎覺得,只要負責的那些人被處罰了,事情就算解決了吧!

因為,不想我的孩子只學會被處罰的能力,所以我決定,把他帶離開那個只會用處罰來面對學生問題的環境,我要讓他在一個可以面對自己所犯的錯誤,解決問題的環境中,好好的長出自己的能力來。

2013年5月20日 星期一

《打架》

 圖文:元午媽媽
今天共學,元午馬不停蹄的在打架。
 
先是不想借A玩具,可是A也真的很想要玩,不斷的擦槍走火,打了好幾回,最後一次,元午把朋友從木台推倒在地。還有一次是兩個孩子同時撿一片樹葉,他慢了一點點,因為沒撿到生氣了,推了B一把。
 
回到家後,一邊吃飯,我一邊和他聊天
 
我:「你今天跟A打架打了好幾次耶!」
他:「是啊!我不想借他玩具。」
我:「為什麼你不想借他玩具呢?你們以前是朋友啊!」
他:「因為他之前打了我的朋友,所以我不喜歡他了。而且他打人好痛喔!」
我:「是喔,你不喜歡他打你的朋友。而且你被打到了很痛。」
 
在此之前,我一直都用「把你的生氣用說得方式表達出來,不要打人,打人不能讓別人理解你為什麼生氣,用說的,他才會知道原因」來做結尾。然後是馬麻也帶著怒氣,沒有先把自己的情緒消化完畢--怎麼這麼久了,都還學不會用說的來表達!
 
我突然想起前陣子郭老師跟我說:「幼童階段的孩子,對於你我他的人稱,很容易混淆,當父母對孩子說--你生氣了,先跟他說我不喜歡你這麼做可是當我們在對話中包含了第一、第二、第三人稱,他們會在這裡混亂。比較清楚的說明方式,是父母假裝成對方,跟孩子直接對話。」
 
我:「馬麻覺得,你還不太會在生氣的時候,用說的來表達,我猜,你也不是故意要打人,只是很急、很激動,腦袋沒辦法思考,不知道怎麼說,就先打下去了,是這樣嗎?」
 
他點點頭,沒說話。
 
我:「喔,就像馬麻一樣,也需要時間來練習不打你不罵你。那這樣子好嗎?以後你如果生氣了,我先抱住你,讓你不要太激動,然後,我再幫忙你跟別人說,我們慢慢練習好嗎?」
 
他伸出手指跟我打勾勾,說:「好,我們一起來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