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Burtina Huang
有關體罰的議題最近在我臉書牆上稍微熱鬧起來,起因是教養作家彭菊仙寫的〈社會以零體罰標準要求父母,但為何95%以上父母做不到?〉這篇文章,被「反對體罰教養圈(聽起來像是某種可以製造鋼彈的外太空集團)」的部分網友認為是「有條件支持體罰,但又不說死,兩面討好收割市場」;但同樣一篇文章,另外一群「反體罰教養圈」(因為這名詞好酷所以硬是要寫兩次)的網友認為,彭菊仙反對體罰,但她體貼「同樣也反體罰,但在某種情況下忍不住打小孩」的父母,於是才用和緩溫柔的方式述說,以致造成誤解。
面對這兩派的爭論,我心想:「怎麼不去問作者就好了呢?」雖然羅蘭‧巴特說「作者已死」,但其實作者沒死,而且還找得到人,加上這篇文章又不是虛構文學,作者也不能用「小說家不必回答這種問題」來回答,那遇到這種問題不去問她要問誰呢?
於是我就去問了啊,不然勒。
沒多久,彭菊仙就另寫一篇文章,負責任地明白說她的立場是「傾向於不體罰」,她說:「不體罰孩子是每一個父母極力要深自追求的教養目標,孩子是大人的一面鏡子,父母有責任自律以理性丶引導來教養孩子」,但她「給予父母們一定程度的體諒與同理」、不「以高標絕對零體罰苛責父母」,因為「父母非完人、非聖人、更非神人,在日常各種壓力之下,或者自家孩子頑劣程度已超出自己的控制範圍,總難免會有失控的狀況」,並且「因為父母平日願意花費時間精神,以愛與陪伴和孩子頻繁的互動、親子關係緊密,父母天天都對孩子累積飽滿的『愛的存款』,所以即使偶有不經意的『提款動作』,也情有可原,副作用也能稍減」。
如此一來,至少我們知道彭菊仙是「傾向於不體罰」的。但在「我們都傾向於不體罰」這個前提之下,仍有一個值得我們追問的地方:「體罰」究竟是「個人修養」問題,還是「系統困境」?
一、提問
如果你去google「反對體罰」跟「研究」的聯集,在前三頁裡,你就會看到一些報導跟研究給你一些反對體罰的理由;而你如果去google「支持體罰」和「研究」的聯集,你會看到大量的研究主題是「零體罰為何辦不到」,以及「教育者/照顧者為何堅持要體罰」。
我認為這現象告訴我們,這社會的關注已不再停留在「體罰是不是一種教育技術」這種理論或邏輯上的辯證,而漸漸轉移到「為什麼做不到不體罰」或「怎麼做到不體罰」的實務問題;我認為像彭菊仙這樣的大眾市場教養作家,能明確表態「傾向於不體罰」,就是值得參考的指標:不打小孩終究會像不打女人,慢慢成為社會主流共識。要是有人公然主張「有種情況下小孩就是該體罰」、「有種小孩就是欠體罰」,人們的白眼就會跟聽到「有一種情況下女人就是該打」、「有一種女人就是欠打」一樣白。(當然,在這裡我們不討論令人害羞的格雷的陰影。)
這議題發展到現在,身為「傾向於不體罰」的實踐者,就不必去爭論體罰的必要性或有效性了,是時候進一步考慮實務上要怎麼樣將「避免體罰」落實在家庭、學校等教育現場,去思考「為什麼做不到」或「怎麼做到」的問題。
二、「做不到」是個人修養問題?
「傾向不體罰」陣營裡,有種說法認為「體罰之所以發生,是因為照顧者/教育者的修養不足」,譬如耐心不夠或個性激動。修養不足究竟「有沒有救」,說起來見仁見智;有人說「養小孩就是對自己的修練」,於是拼命練習,希望可以達到功成圓滿的境界。這也是(像我這種)教養專家和教養作家能混飯吃的空間,畢竟大方接受「老娘就是修養不足」的人也就不會買什麼教養書或參加我的工作坊了。
「在陪孩子長大的過程中,發現自己的生命困境」確實是很美好的事,應予以祝福;但值得注意的是,「修養不足」其實是相對的說法,相對於他所照顧的兒童「需要多大的修養」,這種思路一不小心就會落入「不是我修養不夠高,而是因為這個兒童『太難對付』」的想法。
譬如彭菊仙的文章之所以會引起「反體罰教育圈」網友誤會,我想是幾段關於「女孩」「男孩」的段落:
「家長反問我有沒有體罰過孩子?我家有三隻野獸派(指男孩),那還勞我回答嗎?當然是有啊!」
「如果生的是女孩,真的,能不體罰就絕對不要體罰。因為女孩的同理心強,好好地說,她們就能通。」
除此之外,我看到有一個例子是「小孩快要用手去摸到火,這時就要打他,以免他受到重大傷害」。
如果以「個人修養」的角度來理解「不體罰為什麼做不到」,那麼上面這個段落就可以(不是一定唷,是可以)被理解成「男孩比女孩更有理由被打」、「摸火的小孩更有理由被打」。這樣的角度將體罰當成個人的「問題」:要不是照顧者修養不足,就是被照顧者「欠修理」。我認為這是一條險惡的路途,「傾向於不體罰」的實踐者若是採取這樣的角度,容易逼死自己或逼死小孩。
三、「做不到」是系統困境?
為了避免走入上文提到的「險途」,「傾向於不體罰」的另一個路線,是將體罰視為「系統困境」,白話說來就是「我雖然不想要,但環境逼人啊!」
譬如說我們家小孩長到七歲不只沒被打沒被處罰,甚至只被強迫做過兩件事(兩次都是看醫生)。我很清楚,這要不是因為我家小孩是觀世音投胎所以很好帶,要不就是他身邊有非常強大的支持系統可以輪流照顧他,每一個照顧他的大人都完全用不著被逼到「失去耐性的程度」。
我相信那些一打二一打三一打四的二寶媽三寶媽四寶媽,看我們家「多打一」的從容,心裡的感嘆一定很接近「別人的性命,是控金又包銀」。
「不是我修養不夠,也不是小孩欠修理,是因為一打二很忙很累很阿雜啊!」像是這樣從「系統困境」的角度出發,問題就不會集中在個人與孩子身上,而能將眼光看向照顧者與小孩身處的整個系統困境上。
「雙親二總是在工作沒回家,雙親一獨自帶著血淚幫孩子把屎把尿,積勞成怒。」
「在餐廳裡突然一個閃失,小孩大哭了起來,身邊的人紛紛拿起各式相機手機對著這邊開始錄影拍照製作新聞。」
身為孩子的照顧者,可能對上述情節都不陌生;很多時候,照顧者被迫要採取一些反常手段時,未必是孩子多麼欠打或「多適合被打」,也不見得是自己修為還沒爐火純青,而是如彭菊仙所言「在馬不停蹄的繁忙生活與壓力重擔中,要能做到零體罰,確實是極高難度」;但造成極高難度的,卻不見得是「零體罰要求照顧者有神一般的修養」,而有可能是「環境給照顧者/教育者的資源太少」以及「環境給小孩的寬容太少」所造成的。
以「小孩快要用手去摸到火」為例,不一定「這時就要打他,以免他受到重大傷害」,也可以用訴諸於系統的做法,例如「把火收到小孩碰不到的地方啊,就像你把刀子、電鑽、衝鋒槍跟按摩棒都好好收起來一樣收起來。」
如果可以改變環境、系統、結構,那就去改變它,不必把自己放進一個「需要打小孩」的處境裡,打完小孩再來後悔,或付錢被像我這樣的教養作家「溫柔理解」。
四、對照顧者/教育者的體諒與同理
身為孩子的照顧者,你想必也聽過這種指責:「自己教不好還怪東怪西怪別人怪政府!」這就是第一種路線的副產品,一不小心就會引導人們將你遇到的系統困境,簡化成你個人的「修養不足」(雙親二一直加班不回家讓妳一直一打二這跟妳的修養有屁關係?);而「降低工時讓照顧者回家陪小孩」、「要求台鐵設置友善親子車廂讓孩子可以自在坐車」、「減少塑膠遊具、增加廣闊綠地」、「減少班級人數」、「支持教師工會」等行動,則是第二種路線的做法,這些行動希望能改善照顧者/教育者帶小孩的系統結構,讓人不必再努力當神,能用一個人的樣貌陪小孩長大,並且也不用因為「是人不是神」而「只好」去打人。
「傾向於不體罰」的朋友,假設你在體罰小孩或打小孩這件事上有過罪惡感,放過你自己也放過小孩的方式,恐怕不是持續「修練你自己→不小心體罰或打了→去告解→繼續修練自己→又忍不住打了」的迴圈,而是試著改造「讓你不得不打」的環境。
回到「照顧者是人而不是神」這句話上,我想,我們固然不去奢談神的伊甸園,但更要持續打造人間的理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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