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到三種處理手法,第一個最常見,就是「大人直接介入仲裁」。第二個是「直球對決」,直接跟小孩談。第三個是「深入情境」,大人加入遊戲,以成員的身分跟小孩們喬遊戲規則。
關於「欺負」這個情境,我們當然要面對跟處理,但若用「體罰」(例如陳安儀的論點)或「懷念體罰」(例如天下獨立評論刊登一位國小老師緬懷體罰的文章 )的方式來進行,根本沒法跟孩子的「心情」、「思維」對上話,頂多只是處理到小孩的「行為」而已。
用「大人的權勢」來處理教育問題,只是壓制問題,絲毫沒有與問題搏鬥的勇氣,只是把問題蓋住而已。
不過話又說回來,在處理小孩間的欺負問題時,大人不用打罵威脅利誘,頂多只能算是不要添亂,遠遠稱不上是解決問題。
面對小孩間的欺負問題,大人不該太快出手阻止,但也不能不處理,用打罵威脅利誘沒法處理到問題,用不打不罵不威脅不利誘也不算是解決問題,靠,那怎麼搞啊?
是的,當大人有「靠,那怎麼搞啊?」的心情冒出來,才算是與問題搏鬥的開端吧。而這就是駿逸寫〈當孩子「欺負」朋友時〉這篇文章的價值之所在了。他在教育現場跟各種問題搏鬥許久,過程中他產出一些實作技能跟思辨過程。
玫儀那篇文章的論點是說,「用遊戲、共玩的方式成功化解孩子間的紛爭」,然後舉兩個具體例子來說明這個方法的效用。文躍的文章描述的則是,大人用「直接談」的方式,而沒有用「遊戲、共玩」的方式來面對紛爭。
若用駿逸文章所說的三個技術,玫儀談的方法類似「深入情境」,文躍用的方法類似「直球對決」。
我前陣子曾把玫儀跟文躍的文章做比對討論,那時我問說,如果用玫儀所說的「遊戲、共玩」方式,是不是一種轉移小孩注意力的方式,而忽略讓小孩體會他的行為帶有「惡」的成份?用「遊戲、共玩」的方式,會不會反而讓小孩對於「有關惡的體驗學習嚴重不足」?
然後我也想問,如果用文躍用的「直接談」的方式,例如當大人對小孩說「這樣的規定是在欺負人」時,是不是像陳玫儀文章中所說的「正義使者的介入」的情況呢?
關於我的這些提問,駿逸的文章裡有做了進一步釐清跟思辨。
關於「欺負」這一題,「大人直接介入仲裁甚至打罵威脅恐嚇利誘」就不提了,駿逸所說的「直球對決」、「深入情境」這兩個方法,我認為目標都是,想方設法跟孩子的思維對上話。
教育心理學家傑洛姆‧布魯納(Jerome S. Bruner)在《教育的文化》中,討論霸凌議題的方式是這樣的,霸凌是種排擠,是種成見的展現,當孩子在玩耍時,把一些成員視為自己人,而把另外一些成員視為圈外人,他是用什麼方式來排擠來區隔?當孩子排擠他人時,他意識到什麼?
布魯納說:「生命中總會碰到內群體、外群體那回事。但問題不在於演練什麼實踐,而是當人在實踐這種形式的交換之時,他到底意識到什麼?如果我們對於進入如此區分之其然、其所以然以及其手段都懵然不覺,我們就是在培養一個漫不經心的狀態,到頭來不但把我們的人性削弱,也會促使文化進一步區分,即令我們根本無此意圖。」
布魯納的談法,給我的啟發是,看待孩子的行為時,我們要思考的是,孩子的行為是受到什麼「潛在的思維」所引導?孩子如何覺察他自己的作法?我們要對話的,遠遠不是行為本身,而是跟孩子心中「潛在的思維」對上線,如此一來,才能化解可能發生的罷凌或排擠問題。
布魯納認為訂定新規則來反對孩子間的霸凌或排擠,這樣的作法雖然不一定能保證產生「公平」的遊戲場所,但這些新規則的設立,「會給孩子們一種鮮活的意識,說什麼是公平的遊戲,和為什麼一個人的實踐會使它『歪斜』。這是漫不經心的消毒劑,而漫不經心就是社會變革的主要障礙。」
這時就要問了,誰來訂定新規則?是大人片面說了算嗎?還是大人直接跟小孩談?還是大人加入遊戲,用成員的身分來跟小孩一起喬?這也就是駿逸那篇文章在談的事情。
講了半天,面對小孩間的「欺負」問題,還是沒有一個鮮明又管用的解方耶,真是不確定呀!
這就是關鍵了,關於欺負的情境,如果成人的目標是協助小孩能自我覺察,那麼當大人要處理小孩的狀態前,大人也要有自覺,當自己跟「衝突」、「不確定」相處時,有什麼感覺?
英國精神分析師梅莉恩‧靡爾納(Marion Milner)說:
「衝突乃人生之所難免,不論這衝突是介於自身之內的不同面向間、自身與環境間、不同的個體之間,或不同的團體之間。因而,健康生活的目的並非直接消除衝突,因為這種方式不過是以強制力來壓服或此或彼的對立成分,然而寬容卻並非如此─它有能力承擔懷疑與未獲滿足的需求所形成的緊張,願意將判斷懸而未決,直到竭盡所能整合更多對立雙方的主張,從中盡可能找出更佳的解決之道。因此,心理學家的任務就是要使人們能夠接受這種想法,以便讓各式各樣經驗的豐盛性─不論是存在於單一人格之內的,或是在更廣大的群體之內的─都能夠展現出來。」
關於孩子間的欺負情境,大人當然要教,不過可能要先想想,你意識中的「教」是什麼意思?
靡爾納說,當學生「知道」客觀事實就給分,「不知道」就處罰,這種教學法對於孩子們逐漸了解精神現實的歷程究竟有多大的阻礙?她問道,「這種教學法又能給予多少協助,讓孩子們理解:內在現實是一種歷程,而這種理解事實上包括了容許懷疑存在的能力,以及願意在不確定的狀態下等待?」
處理孩子的欺負情境,大人要怎麼了解孩子是如何覺察他自己的行為?孩子如何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的效應?
「孩子的內在心情變化跟思維轉折」就像一種精神現實,這不是外在客觀的邏輯或道理,但是自有孩子自己內在的精神現實,靡爾納說:
「精神現實了解了它自身之後會有什麼結果?─這種了解並非將精神現實當做某種東西來討論關於它的種種,而是在活著的『此刻』裡一種感知的行動。對此我們目前只是開始略知皮毛,但對於體驗的視野似乎正不斷在擴張中。」
上述靡爾納寫的那段話,是他在倫敦大學教育研究所演講的講稿,演講時間是1942年。而現在是2017年的台灣,我們這座島嶼上,有「跟孩子的心情、思維對上話」的意願跟能力嗎?
如何面對跟處理小孩間的「欺負」問題,我覺得駿逸、玫儀、文躍的文章都很有意思,這些文章讓我覺得,台灣有一群努力身體力行「不打不罵」的教育工作者,正在逐漸長出跟各種問題搏鬥的能量跟論述了,這些努力都是想方設法要跟孩子的心情、思維對上話。
跟小孩的心情、思維對上話後,才有機會得知當小孩排擠其他人時,他是怎麼意識他的行為。
小孩的「意識」,才是我們工作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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