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8日 星期五

你可以不寬容,也可以不好奇。

文:楊鎮宇(台北平日六團領隊)
圖:Burtina


蔡英文當選總統後的就職演說中提到:「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這個國家偉大的地方,就在於每一個人都有做自己的權利。這個國家,保障所有國民,自由選擇的權利。在這裡,我要以總統當選人的身分,鄭重呼籲,任何人,都必須尊重這份自由。…台灣人就是自由人,台灣人就是民主人。只要我當總統的一天,我會努力,讓我的國民,沒有一個人必須為他們的認同道歉。」

蔡總統說,不會讓他的國民因為他的認同而受歧視,但台北街頭一位女童卻因為他的(裸身)穿著而被路人拍照上傳網路公審,這就是我們的國家嗎?這就是我們的寬容程度的體現嗎?

當孩子沒有活在你的「期待」之內,他的言行舉止溢出你的「理解範圍」之外,你會怎麼理解?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在公共場合穿衣服是「社會運作的規則」,而當一個孩子沒有這麼照做時,他指責小孩「只尊重自己的感受,而不尊重旁觀者的感受」,他怪家長,「太寵小孩了…如果家庭不能引導孩子初步了解社會運作的規則,要家庭教育何用?」

這個(裸身的)小孩跟家長的舉止沒有符合你心目中設想的「好」、「正常」、「應該」,若你的反應是「指責」跟「怪罪」,若你沒有顯露出絲毫的好奇心,若你只覺得理所當然,「大家都穿衣服上街,為什麼你這個小女生不照做呢?」

那麼,我反而對上述的「指責」跟「理所當然」的態度感覺好奇了。

當裸身女童的家長試圖「要找出小孩不穿衣服此行為背後的原因」,不想那麼快的強迫小孩就範,當然他跟孩子都需付出相應的代價,那就是社會的無法理解跟不寬容以對,例如,就被許多鄉民說是「太寵小孩」。

有些人認為「公開場合穿衣服這個規則在台灣應該是蠻合理的」,其實,我也這麼認為的,所以要是我,在路邊遇到「小孩在公共場合沒穿衣服」時,我會好奇,會遲疑,不過我不會太快主張「每個人在公共場合都必須要穿衣服」,然後進而推論這個小孩不尊重他人感受,這個家長沒有在管教。

因為我的好奇心使然,我會想多知道為什麼,越是複雜的問題,越要從容以對,性急以對只會讓局面更複雜,更何況「小孩在公共場合沒穿衣服」此事一點也不複雜,我更沒有絲毫著急的理由。

思想家梁漱溟曾說:「性急是一般人最易犯的毛病,當你對他講這樣不好,他就以為你主張那樣。」就好比小女孩在公共場合裸身,有些人急著批評,認為「每個人在公共場合都要穿衣服」,而我若主張需緩緩,有些人可能就會以為我主張「每個人在公共場合都要脫衣服」了,更性急的人可能更以為我是「極端天體主義者」了。

面對這些性急的人,我也必須提醒自我,我不能太快地驟下定論,說他們都是威權餘毒的產物。我認為,每一種理解「現狀」的方式都是需要被尊重的,因為這是任何改變與處理的起點。

當有些人批評家長「太寵小孩」時,我不會急著回批說你就是威權下的產物啦,相反的,我會好奇,為什麼當(裸身的)小孩跟家長的舉止沒有符合你心目中設想的的「好」、「正常」、「應該」,你就近乎自動機轉地進入「指責」跟「怪罪」模式,而沒有絲毫的好奇心?為什麼呀?

在這過程中,我不怕被那些人批評說「我太寵他們」,因為,我相信任何人都有改變的機會,我不會放棄任何一個人。

這就是我響應蔡總統的方式,在台灣這座島嶼,沒有任何一個人必須為他們的「不好奇」道歉,我也不會強逼他們必須要「常保好奇心」,就算「常保好奇心應當是個滿合理的事情」。這就是我對那些人的寬容,這就是我活在這座島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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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女童裸身】女童●裸體●社會化

文:劉育豪(高雄市港和國小教師)


暑假的說故事巡迴跑了20場,要是問我對哪一場印象最深刻,很直覺地回答,我會說是其中有個裸體小孩在會場跑來跑去的那一場。我不知道那個小孩是男是女,我不知道他/她幾歲,我更不知道他/她為什麼不穿上衣服…關於他/她的裸體,我什麼都不知道,但我覺得非常自然、舒服,一點也沒有被冒犯,乃至焦慮的感受。更有趣的是,全場的大小朋友,就看著裸體小孩到處跑來跑去,沒有人去制止他/她,叱喝他/她,規訓他/她把衣服穿上。

由此來看,我不免好奇,為什麼一個台北車站五歲小女孩的裸體,會引起這麼大的波瀾?到底,她戳破了這個社會的什麼?

很多反對者都說「這樣不好看」。提出這個說法,表示相對上有一個「好看」的標準存在。然而,「衣著整齊=好看」v.s.「裸體=不好看」的相對概念,真的就這麼二分不可撼動嗎?姑且不把人類的衣服演變歷史拉進來談,光是說「好看/不好看」的標準是由誰來訂定,就足以成為質疑反對者的最大論點了。憑什麼你說不好看那就是不好看呢?如果有其它人覺得好看呢?難道這件事要讓大家公投表決嗎?再者,裸體的好看與否,有沒有摻進性別因素,更應該討論一下:如果脫光光的是一個小男孩,反對者也會那麼「見義勇為」地跑上去說教嗎?有沒有可能看到了要嘛就默默走過,要嘛還莞爾一笑覺得這小男孩真是可愛、具有陽剛味、長大後一定是個漢子呢?今天就因為是個小女孩,才會有這麼多道德糾察隊上前舉發、糾正,不是嗎?反對者對於不同性別者的標準不一,絕對不是我強加的控訴。

再來,很多反對者說「這樣太危險」。這一點更是極其荒謬的反對理由。「檢討受害者」從來就是多數人面對性別案件的基本錯誤認知。反對者甚至搬出戀童癖容易對這樣子的小孩下手來說嘴,要小女孩的爸爸媽媽「管好自己的孩子」,可事實上,假若今天真的有個裸體小女孩被性侵性騷了,怎麼不是去譴責加害人?說要「防患於未然」?當然,這很必要,那麼,就把相關的力氣放在性平教育上才是正道,而不是告訴一個對於人世還沒有太多恐懼想像的孩子說這個世界不容妳這樣的個體存在。另一個可以用以論證的面向是:如果裸體就會引發加害人動機的話,那是不是可以大膽地說,絕大部份的性侵性騷案件都是發生在被害人衣著整齊的狀態之下吧,那麼,難道「你/妳們這些人衣著太整齊所以才會被性侵性騷,所以你/妳們全部都把衣服給脫掉!」這樣的話真的可以拋出來嗎?看事情,不能僅僅只依自己的好惡,要拿出邏輯來思考哪。

最後一點,想討論的是反對者口口聲聲一直在說的「尊重」。反對者說小女孩這樣是不尊重別人也不尊重自己。關於這點,我反過來談。從小女孩媽媽的事後回應看來,我認為小女孩非常尊重自己,她因為怕熱,所以不想穿上衣服,不管媽媽怎麼說,她始終堅持想法(這小孩超有毅力)。這方面,媽媽也很尊重小孩,完全不勉強她,即便心裡還是有著一點點的隱憂(社會壓力使然)。然後反對者看到了(包括不在現場但是事後被採訪的所謂『教育專家』),在完全不理解脈絡的情況下,化身正義魔人,過去指指點點,甚至強制拍照等等,請問,這到底是誰不尊重誰?所謂「不尊重」,是在雙方都理解事情的全貌之下,如果我還堅持某種想法,執意去做,完全不顧你的感受,那或許才可謂是對你的不尊重。可是今天,權力不對等的局勢下,不認識的大人仗著自己的意識形態高度,也不好好詢問一下孩子的動機,就開始指導「人生道理」,請問,這不是騷擾什麼是騷擾?這不是不尊重什麼是不尊重?甚至之後,在網路論辯中,還不停滑坡出一堆「孩子如果說要去吸毒、要當妓女,你也尊重嗎?」…等等荒謬發言,實在令人不忍卒睹。

對於這一爭議事件,我基本上當然支持小女孩及其父母。不過,我尚有所保留的是,我也還沒達到認為「裸體權」的存在,可以放諸所有個體、所有時間、所有狀態皆準皆可的程度。一切都要依完整的脈絡來論斷。

只是在此同時,我不免悲觀地認為,發生過這樣的事件,反對者就算在邏輯辯論上明顯落於下風,可實質上,他們絕對會是獲勝的那一方。畢竟,經過這一場震撼教育,我猜想小女孩必然會在這個過程中,內化了關於裸體的禁忌意涵,等到哪天她又因為天氣太熱而想脫光光,那個當下,她或許會憶起當初曾經包圍著她那些阿姨叔叔的嚴厲臉色與言行,然後,或許就在0.01秒之間,她會選擇放開準備解開鈕扣的左手和右手。

Be a good girl,社會化,就是這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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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女童裸身 】回應與核對

文:郭駿武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秘書長)


起因:關鍵評論網引用的文章,其中提到共學團卻沒有跟我確認過,現在新聞報導都不用求證嗎?許多的論點與事實有差距,所以想要核對確認一下,這其中的差異。

一、「裸體是天性,是成人玷污了裸露之自然與美」,這只是眾多觀點之一,我在各種文章中還看見了「對於兒童發展的理解」、「尊重」、「如何教尊重」 、「身體自主權」等各種觀點。只從單一觀點來論述,是否會有偏頗?

二、你提到顏擇雅老師的文,並節錄了她的留言,
「虐童往往不是發生在當下,而是發生在未來的回憶裡。」
「你社會知識足夠後有意識的選擇裸體,跟小孩在社會知識不足之時裸體,意義是不一樣的。經濟學與哲學都討論過,知識不足狀況下的選擇,並不是一種自由選擇。」
「知識不足狀況下的自我也不是真自我,自由不是真自由。所以我並不接受這對父母 "尊重孩子"的說法。」
節錄資深前輩的留言與文章,我猜是為了增加你的論述可信度,但如果其文章或留言有嚴重的邏輯推論問題,那這樣的節錄是不是會暴露出只要是權威者連放個屁都是香的的心態。以下,是我轉貼顏老師文章在我版上想要進行對話,眾多朋友提出的批判,也說明為什麼有嚴重的邏輯推論問題。

A、「虐童往往不是發生在當下,而是發生在未來的回憶裡。」退一萬步說,如果這是虐童,孩子被誰虐呢,是圍觀的及拍照上傳的民眾,結果顏老師的文章是檢討被害者,是不是一種柿子挑軟的吃的心態?

B、社會知識不足;整個社會是變動的,不知道有誰敢號稱自己社會知識足夠,我們都在知識不足中持續學習,你的這篇文,不也是在知識不足的情況下書寫,但我並不會說,這不是你的自由選擇。

C、「知識不足狀況下的自我也不是真自我,自由不是真自由。所以我並不接受這對父母 "尊重孩子"的說法。」在教育學、認知發展心理學、兒童發展中,並沒有真自我的說法。各種現代教育理論研究上,是把「人的發展」看成動態發展階段的過程,並不是以真假作為論斷。

D、顏老師留言中鐵口直斷,說共學團是盧騷的信徒。我很好奇的是,我是親子共學的倡議人及創辦人,我並不認識顏老師,她也沒跟我求證過,不知道她是從哪裡得到的共學團訊息,還是只是她的臆測呢?評論文章以非事實基礎進行臆測,這是不是跟護家盟言論中常出現的「滑坡理論」有異曲同工之妙呢?

E、提供幾則臉友對顏老師文章的評論;
「完完全全充滿了一種只有16世紀「到處發現新大陸」那種白人人類學家的文化建構解讀,忍耐看完文章,覺得真是不知所云,尤其那個例子!小鰻魚的媽媽對小鰻魚,就是這社會對女童跟父母的同樣翻版阿」;
「光是第一句就大有問題了「因此我相信裸體禁忌並非真理,而是一種文化建構」,她選用「文化(建構)」這兩個字來迴避這其中所牽涉到的政治正確(父權、宗教...)百年前的蓄奴、殺奴,到現在某些國家都還有 割陰蒂 的這種慘無人道的風俗,最好這些都可以輕鬆的被歸類在文化建構。」;
「覺得這個論點超普通甚至有點封建,不是很能理解為何那麼多迴響。不僅是小孩,就算是大人思維也常常變動。甚至有些人直到進棺材根本都跟白癡一樣無知,所以要長到多大才叫做知識充足?有人一輩子都「長不大」吧?但如果孩子是男的生在亞洲,不需要長那麼大就可以不受譴責、無後顧之憂地做那些選擇。個人的思維會變動,社會建構的文化也會。用個人的思維去鬆動社會建構不是挺好的嗎。尤其生在中華民國,服從文化建構的結果,不就變成威權的奴隸嗎,幸福?衝撞備受質疑的規則本來就不是件令人舒服的事情,對衝撞和被衝撞的都是。」;
「 所有的文化建構. 意識建構.社會規範. 道德規範, 都建構在(人)之下, 所以(以人為本)オ會(人比事重要)而「優秀」不是擁有權力者所能給予的,而是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都是優秀的!」

三、你本身是人本教育札記專欄作者,我相當敬重你的電影評論專業,但如果牽涉到教育的專業,是不是先跟人本的夥伴進行諮詢或在教育上的討論呢?我在人本工作近20年,相信她們有足夠的教育專業可以提供你參考,或許也才不會出現「那個年紀的孩子何來能力『決定自己的身體』」背離兒童發展之語,你認為呢?

四、我跟你的認識,是在新竹兒童影展的活動上,我印象中受邀進行三場的映後座談,這三場的映後座談並沒有你說的共學團兒童大吵大鬧的情形,而根據我參與的三場座談連共學團的家庭索票參加的並不多,另外每場一百多位的孩子與父母,我想請問如果真的有大吵大鬧的孩子,請問煌德怎麼確認是共學團的孩子呢?

五、「你們的場地不能讓孩子適性玩樂,應檢討放映空間」的指控更是詭異,既然是兒童影展,卻又沒有對應的空間讓孩子可以活動,為了讓孩子可以欣賞電影,難道要以大人的標準來要求小孩嗎?其實,共學團早已覺查整個社會對兒童的不友善,不論是「愛琳娜」或「太陽的孩子」,北中南我們都盡可能使用「包場」的方式來進行觀賞,就是因為我們瞭解在過往威權教育下長大的人,不容易反思,只會指責比他更弱勢的人,而不會為孩子爭取權益,如果有機會,你願意站在孩子的立場為她們爭取觀賞影片的友善空間嗎?

六、尊重怎麼教?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的網站上有許多關於教養與教育的文章,歡迎你來參考,除了你認為的「教」尊重,我們根據孩子的狀況及場合也提出各種教「尊重」的看法,僅以此跟你討論、交流。


關鍵評論網引用的文章『北車女童裸體事件:尊重或保護?《神奇大隊長》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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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尊重:
20161230,何語蓉,爸媽可以跟孩子大聲說話嗎?
20140412,小萍媽媽,【尊重和權力】
盧駿逸-〈孩子不禮貌時,你怎麼做?──教育現場的兩種禮貌〉

【北車女童裸身】今天,你尊重自己了嗎?

文、圖:翁麗淑(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



今天看到五歲女孩在車站全裸的新聞,路人和媒體的反應還是一樣讓人無奈,但還算意料之中,倒是新聞上這個「教育專家」讓我非常憤怒!!!

最讓我倒彈的就是這句「要被人尊重,她要先學會尊重自己!」

先不管所謂的「尊重自己」是什麼?! 如果照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所有的人都要看你有沒有「尊重自己」, 然後才會尊重你。尊重,原來不是一個待人的準則,而是獎品,你有尊重自己才會贏來別人尊重你!! 你覺得這種尊重值得要嗎??


另一個重點在「尊重」到底是什麼?

專家還說「 女童父母應要教導孩童尊重身體,以免長大後觀念偏差 」 一個五歲的孩子不想穿衣服,叫做「不尊重自己」或「不尊重自己的身體」? 為什麼? 難道我覺得熱,我想脫掉衣服,這樣不是尊重身體? 我必須照顧到你的觀感,必須覺得這樣很羞恥,必須怕別人說三道四的,這樣才叫做「尊重」?? 長大以後被一堆人的保守觀念綁死死的,這樣才不「偏差」嗎?真夠荒謬的吧!!說到底,「尊重」這兩個字根本是有權力的人在用的吧,多數人說或專家說的「尊重」才叫「尊重」,一個爸爸在乎自己的小孩,希望「尊重孩子的決定」就被譏為是「放任」?!


什麼是「尊重自己」? 或是「尊重別人」? 我不只一次聽到其他老師說這句話,我上一個導師班,我的學生就常被其他老師說「你們不尊重別人,別人也不會尊重你!」呵呵,我的學生常常很酸的學著說「喔,要尊重,要尊重。」

我對「尊重」這兩個字真的也超不爽的,對我來說,這根本就是個髒字。萌萌會說,「同性戀我尊重啊,但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事....」尊貴的家長會說:「ADHD我尊重,但請不要來干擾我的小孩上課。」....(同樣的句型應該可以造出一百句吧!!)

說真的,在我還是學生的年代,也聽過老師對我說「你要尊重自己」還有一句很靠近的說法是「你要自愛。」對我來說,這句話就是「你根本不知羞恥!」的溫柔版,通常都是在犯了一些像是穿了很短的裙子或低胸的衣服,或很晚了還跟男生出去,或是跟男生很親近的那種錯,通常是女性專用! 是一種會讓我很憤怒的羞辱!

「侵犯」「干擾」是什麼? 我不穿衣服侵犯了你的什麼權利? 是「眼睛只能看我喜歡的東西」的權利?!若是這樣,你怎麼不去控訴這個城市到處都有蓋得很醜的設施?!(我舉雙手贊成啊),我承認每個群體都會有一套的文化價值系統,隨意的袒胸露體顯然會被認為不恰當,基本上如果不是有明顯的訴求(像同志大遊行)或真的故意想耍白目,一個一般般的成年人不至於會這麼「不識大體」。但是,我也想說,這種「價值系統」是一直在改變的,更早以前的漢人社會,女生連在公開場合隨便跟男性牽手都可能被認為淫蕩,你現在看到人家擁抱親吻還會去好心告訴她說「你看大家都沒有這樣喔,只有你....」嗎? (真的不怕被揍嗎?)....但我們會知道,這是文明的進步,我們一步一步往前漸漸地在突破道德價值體系的綑綁,當然,每個社會有自己的進度,但你在想提出建言的時候應該再多想一點--「我感覺不妥的究竟是什麼?」 社會要進步不是靠多厲害的法律或領袖,而是靠生活在這裡的每一個人多思考一點點啊!!

再來,「侵犯」與「干擾」是互相的,我們在用自己的價值系統框架別人的時候,可有想過這也是一種「侵犯」與「干擾」。我常聽到有人指責共學團的孩子干擾了別人,可能是在公共的區域音量太大或跑來跑去,我想到的是,如果那就是孩子理當的狀態,那究竟是小孩在干擾大人,還是大人理所當然的狀態在「干擾」小孩,大人權力比較大就贏? 或者,道德價值比較多人的那邊就贏?

我並不是在說共學的孩子都是對的,而是輕易地下這樣的判斷真的公平嗎?! 我們是不是要平心靜氣的對話一下,究竟我們期待怎樣的公共空間?!

還有啊,我想說,小小孩是照妖鏡啊,許多道貌岸然溫文儒雅的紳士淑女,讓小小孩一照就現出原形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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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 星期四

【北車女童裸身】澳、中、台三國反應大不同

文、圖:Angie(台北假日三團)
參加平日共學將近三年,假日共學三個月。家裡的兩個孩子目前五歲及三歲半。



之前去澳洲黃金海岸的時候,第一天到機場就直奔海灘準備吃蝦子跟看鵜鶘。大概是看到鵜鶘跟沙灘太興奮,還有看到很多澳洲小童也是裸體玩耍,多棻跟采柔也入境隨俗連尿布、泳衣都不想穿直接裸體飛奔到海裡玩水、玩沙。

我原本還停留在台灣的焦慮模式,因為我在台灣這麼做會引起非常多路人的「嚴重關切」,甚至對我造成困擾。但是當時在澳洲海灘時,大概是感受到澳洲人親子友善的氛圍,大家對於兒童裸體是以非常健康的態度看待兒童,不會一看到兒童裸體就道德魔人上身、戀童癖自動腦補犯罪情節,因此在澳洲那十幾天我非常放心蹓童,小孩也感受到這個環境沒有太多拘束而自由自在的。

原本跟澳洲家庭、兒童一起裸體玩耍越來越放鬆的時候,好景不常,我去的海灘剛好是觀光熱點,有許多中國人跟台灣人;我至今仍難以理解,不要說跟澳洲人,而是跟中國人相比,為什麼台灣人會難以忍受兒童裸體這件事?澳洲人看到我們裸體,是跟著一起玩,彷彿裸體玩耍也是澳洲兒童的生活日常見怪不怪,在那裡穿很多衣服、撐陽傘反而還比較奇怪。至於中國人,當時有幾個中國大叔跟大媽看到多棻跟采柔裸體,他們是(開啟逗孫模式)大呼小孩們光屁屁、光著身體好可愛呀,然後一直很想直接拍小孩,或是想拍照留念之類的。我客氣回絕他們也尊重,但我看得出他們超想跟小孩一起玩的⋯⋯

我沒想到人都到澳洲了,讓我最不舒服的,居然是台灣人的反應⋯唉

當時剛好有台灣團經過,他們看到我小孩裸體居然是關心「是不是穿太少」?然後道德魔人上身很想勸說我讓小孩至少穿上泳衣或尿布,完全妖魔化兒童裸體玩耍很自在這件事;不然就是不發一語在旁邊皺眉頭竊竊私語,跟朋友在台北車站前遇到的遭遇簡直一模一樣,我到最後覺得太煩於是開始改說英文不說中文了,免得他們知道我是台灣人又繼續煩我。還一直追著我小孩說,海水(澳洲的海水來自冰融的南極)很冷餒~你們這樣會不會感冒啊??就是無限多與其說是關心不如說是一種集體焦慮一直在擴大,嚴重干擾我跟孩子的自主權,搞得我們出國度假也被台灣人影響而跟著焦慮真是莫名其妙⋯

我這幾天一直在想,澳洲、中國、台灣看待兒童裸體反應大不同其中的差異究竟是為何?我所能想到的大概是這多少跟我們的歷史共業有關:過去台灣長期被殖民,包括被日本、被國民政府(國民黨),普遍是被「法治」(即使是惡法)、「規範」給壓迫並沒有內建自由的解殖過程,因為爭取民主自由的你也知道,在日本跟國民黨統治之下都差不多慘死;再加上連坐法、保密防諜的戒嚴恐怖時期維持了好幾年,因此台灣人要嘛不是互相監督、要嘛就是噤聲不語。

歷史傷痕造成我們即使解嚴、民主化二、三十年,台灣的家長跟長輩仍停留在要好好規範小孩以符合社會期待,甚至認為法律是要約束人民而不是保障人民的。被這樣壓迫對待的成人看到兒童裸體當然覺得刺眼,這麼一想就多了點同理心,然後也覺得台灣社會在自由、尊重與人權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才不會看到兒童裸體就集體跳針崩潰,跟澳洲無法望其項背,至少應該是要比中國開放的不要輸他們好嗎?看看人家中國大媽多歡樂啊,至少他們看待兒童裸體玩耍的態度是比多數台灣人還要放鬆的。(但我知道有人會認為這是台灣人比中國人有教養的表現,對啦對啦,納粹時期的德國人最有教養,還一板一眼彬彬有禮呢!)

所以,台灣人放輕鬆好嗎?以上,與一直以來同樣因為兒童裸體與否被騷擾或感到困擾的朋友們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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