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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7日 星期四

我們是異性戀家庭,我們支持婚姻平權

文/圖:簡黏黏(台北共學假日團領隊)、徐維琪(兩個孩子的媽)



我,簡黏黏,是兩個小孩的父親,一個7歲,一個2歲半。

7年前,當我第一個女兒出生時,我看著她,想著 「我對她的期望是甚麼呢?」跟所有父母親一樣, 「我愛她,我希望她平安快樂的長大。」接著又有一個問題忽然又從心裡冒出,「如果她是個同性戀,你怎麼辦? 你還願意愛她嗎?」

幾乎是下意識的反應,答案就浮現出來。「當然啊,她是我的小孩,不論她是異性戀,同性戀,或是跨性別,我都愛她,有條件的愛是真愛嗎?性別跟左撇子捲頭髮一樣,是基因問題,同性戀是她不能選擇的事情,,而且如果她真的是同性戀,也是從我們身上而來,我有什麼理由不能全然地接受她?」

前幾天一個反對同志婚姻的場合上,有一個媽媽說,「讓同志可以結婚, 有顧到異性戀家庭的權利嗎?」 

我很努力地想要試著同理,但是不論我怎麼想都想不透,同性家庭結婚到底干異性戀家庭什麼事,我完全不覺得有什麼權利受到影響。 唯一很勉強想到對我造成困擾的,就是萬一修法通過,我太太突然出櫃說她要跟別的女生結婚,那我的權利真的就會被影響了,但是異性戀婚姻也會碰上這個問題啊!

有人擔心說,被同志撫養的小孩不懂得什麼是愛。

我太太在我女兒3歲的時候問她一個問題 : 「你比較愛爸爸還是愛媽媽?」

「我愛爸爸,我愛媽媽」,小女兒這樣回答著。

太太不死心地又問了一次「妳比較愛爸爸還是愛媽媽?」這次還刻意強調媽媽兩個字。

但是小孩子的答案還是一樣,「我愛爸爸,我愛媽媽」,還補上了一句「我愛阿嬤」。

所以小孩子的愛很單純,只要對她好的人就是愛她,沒有在分什麼身分跟性別的。

婚姻的價值在於兩個相愛的人可以廝守在一起,無論好壞,是生病還是健康,互相照顧。我的兩個小孩還小,現在還看不出來她們是不是同性戀,但不論是不是,我們都希望她們能夠找到心靈契合的另一半。如果真的是同性戀,她好不容易找到相知相惜的人,可是卻因為不相關的其他人反對同志結婚,讓我女兒不能跟她的伴侶享有跟異性戀婚姻同樣的法律保障,這樣才是影響別人的權利。


婚姻是基本人權,我們是異性戀家庭,支持婚姻平權法案,希望每一個想要追求幸福的人都可以得到跟我們一樣的保障。


3 則留言:



  1. 今天,整個同運最令人憂心的地方就是:「特例取代原則」,
    例如:
    「少數跨性別者,就說大家都不能只有男女兩性,需要改成性別光譜」;
    「少數性別認同較不一致者,就教大家都要在1 8歲後再決定自己是男是女?」、
    「少數的同志需要一些法律保障,就叫大家都要改婚姻定義,修改民法972」
    我想,今天台灣大多數人都尊重同性傾向者;
    也接受可以利用單點修法,甚至修專法,來滿足同志朋友們的需求;
    但是,我相信今天大多數人並不認同應該改變民法中婚姻的定義,來滿足同志朋友的需要,因為這牽扯太深遠了!
    然而,以上這樣的言論,在台灣仍然不見容於各大媒體,非常容易被認為[政治不正確],而遭受攻擊;為台灣祈福,希望下一代能有更健康的家庭與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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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舉的例如,都是似是而非的說法混淆大眾!
      牽扯的太深遠?那裡?
      一個人不需要婚姻還是可以很健康!
      我是異性戀,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支持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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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今天,整個同運最令人憂心的地方就是:「特例取代原則」,
    例如:
    「少數跨性別者,就說大家都不能只有男女兩性,需要改成性別光譜」;
    「少數性別認同較不一致者,就教大家都要在1 8歲後再決定自己是男是女?」、
    「少數的同志需要一些法律保障,就叫大家都要改婚姻定義,修改民法972」
    我想,今天台灣大多數人都尊重同性傾向者;
    也接受可以利用單點修法,甚至修專法,來滿足同志朋友們的需求;
    但是,我相信今天大多數人並不認同應該改變民法中婚姻的定義,來滿足同志朋友的需要,因為這牽扯太深遠了!
    然而,以上這樣的言論,在台灣仍然不見容於各大媒體,非常容易被認為[政治不正確],而遭受攻擊;為台灣祈福,希望下一代能有更健康的家庭與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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