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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 星期四

30分鐘內「緊急空品速報」,請入空污法!

文、圖:呂淑慧(台中共學團領隊)




親子共學團的媽媽們從去年底研究政院版《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並於日前召開記者會提出親子訴求及願望。
 
其中一項訴求是:地震有地震速報,空品惡化突發事故也應該要有緊急空品速報。
 
這反映了爸爸媽媽們在思考《空污法》和小民的關係時,最真實急切的心情之一是:《空污法》的修訂會增加對小孩和我的保護嗎?
 
有媽媽問道:我在家裡可以開空氣清淨機保護小孩,但如果小孩去到學校呢?學校即使可以開空氣清淨機,但如何知道何時要把小孩疏散進室內,以維護小孩健康?
 
如果學校參考的是延遲的平均數值,而非現時現地的空品數值,甚至不清楚緊急事件的發生,又要如何保護大家的小孩?
 
媽媽的擔心其來有自,以筆者居住的台中市為例,多起污染事件都凸顯人民被置身於有毒空氣危害中而不知情的處境。曾有共學媽媽發現孩子學校旁的工業區白天發生大火,她卻是晚間透過友人提及才知道,但學校未有任何因應,恐怕學校也渾然不知。
 
又如台中市去年發生文山垃圾掩埋場悶燒事件,共悶燒8天,直到火滅了市民才在市長臉書上被告知。環保局空品監測車在附近測出PM2.5數值高達817微克/立方米,然而817是小時值,並非即時的空氣數值,這1小時中恐怕PM2.5有數十分鐘高達上千。
 
8天台中市教育局並沒有通知周邊學校停課,孩子就這樣一直吸著有毒的空氣。親子共學團媽媽統計掩埋場方圓十公里內的學校(此範圍已可擴及彰化),若僅計算台中市的公立小學,就有119所,高達10萬名小學生可能在這8天中受到有毒空氣影響,但學校毫無應變。
 
從《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檢視,這些孩童的生存權及受保護權,皆被忽視。此數字尚未計入公立國、高中及私立學校學生,也尚未涵蓋附近上班的民眾。
 
事隔1年,本周台中龍井區一間堆放塑廢料工廠從41日開始起火燃燒,連燒4天。燃燒塑膠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包含劇毒戴奧辛,但市民依然沒有獲得及時消息來進行自我防護。諸如種種空污的緊急突發事件,民眾皆處於被動與弱勢的狀態,環境知情權毫無保障。
 
根據舊版《空氣污染防治法》第32條規定:「公私場所之固定污染源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時,負責人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一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前項情形,主管機關除命其採取必要措施外,並得命其停止該固定污染源之操作。」
 
對舊版親子共學團質疑:工廠造成當地嚴重的空氣污染,工廠要通報政府,那政府有通報民眾防範嗎?
 
現在《空污法》正送進立院院修法,對此法條(條次改為33)行政院有新增:「主管機關收到通報後應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及採取因應措施」。但修正草案並未註明要在污染發生多久內完成對民眾的通報,也就是說民眾可能已經吸好吸滿,才收到政府姍姍來遲的通知。
 
空氣污染要有防災思維,地震有地震速報,空品惡化突發事故也應該有緊急空品速報 !
 
親子共學團主張政院版《空污法》草案第33條中,應新增條文要求當固定污染源因突發事故造成立即污染時,地方政府應於接獲通知30分鐘內通報民眾。以此保障民眾環境知情權,並有機會進行防護以維護自身的生存權益,同時保護到大家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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