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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 星期四

終結斷頭修剪合約,我要樹蔭遮陽

文/圖:南區共學中心

高雄市又再次發生樹木被斷頭事件!這次被斷頭的樹木生長在高雄市金獅湖、蓮池潭兩大觀光景點,即使市民就在現場,仍然救不了30年以上樟樹。

執行公務廠商說:『工務局的合約規範,裡面寫的是允許把樹修剪到6米以下』,我們很著急、也很難過,樹木不當修剪會導致樹木生病、死亡的風險,就算沒死樹型也變得非常醜陋。

蓮池潭旁(舊左營國中)停車場,已遭斷頭修剪。

兩棵大樟樹,已遭斷頭修剪。
樟樹不耐斷頭,死亡率很高。

修剪廠商出示交通局的修剪合約,說明他們完全依照合約施工。才赫然發現交通局的樹木修剪合約,竟然允許且鼓勵廠商做斷頭修剪,導致停車場的汽車失去樹蔭保護,太陽曝曬下變得異常炎熱,對樹木健康、景觀也造成嚴重傷害。目前交通局的239個停車場若都要修剪,錯誤合約的書寫,將導致樹木全面性的斷頭災情,非常恐怖。

金獅湖停車場,被斷頭修剪的小葉欖仁。
我們同時發現此區樹木有樹穴太小太淺問題。

20180301 這天,親子共學團與高雄愛樹人再次緊急召開了記者會,希望能夠終止不當的斷頭修剪。

【我們的訴求】
  1. 高雄市全面停止樹木修剪的業務,並重新檢討樹木修剪的合約,市府應於合約中明文要求,除了影響人車號誌、鄰房過近、高壓電線牴觸,樹木修剪應僅限不良枝條。
  2. 針對小客車停車場的枝條高度,應統一標準,參考公有地下停車場2.1米的高度限制,枝下高度限制不得高於3米。
  3. 應於合約中嚴格禁止承辦和廠商進行斷頭修剪、獅尾剪、過度提升樹冠,並明確予以重罰。高壓電線牴觸可明文為例外。
這次記者會,高雄市交通局停管中心主任許晉嘉表示,其實,每年都會定期委託包商修剪樹木,但包商誤解合約內容,目前已要求暫停修剪。不過,合約第15項明訂:「樹木高於6公尺者,得修剪低於6公尺以下」,「得修剪」的意思就是可以視情況修剪,政府與廠商各自解讀合約文字,最終造成樹木傷亡,損失代價是要全市民承擔,試問,這樣合理嗎?



此外,工務局出席代表也表示,包商對於樹木若修剪不當,該棵樹木將不予計價並可對廠商罰款,但我們不懂,那為何還是頻繁出現樹木斷頭修剪事件呢?上圖三張斷頭修剪照片,都是發生在這個月。而在年前,我們也召開過兩次記者會,希望高雄市政府救救高雄的樹。

親子共學領隊江敏榕表示:『我們當初種樹的目的,無非是希望樹木能淨化空氣、樹蔭遮陽、美化市容。尤其高雄市非常的炎熱,停車場如果沒有樹蔭遮蔽,車子簡直和烤箱一樣,車內許多內裝在高溫下不只會毀損,也可能會釋放出毒素影響健康,但為什麼高雄市停車場的大樹修剪都是以消滅樹蔭為目的?高雄市政府聲稱要發展光觀,要打造宜居城市,結果連最基礎的城市樹木都被修剪到醜醜爛爛的,變成一個沒有樹蔭的城市。』

附近的社區居民也表達不滿:『交通局說如果修樹修壞了,廠商要再賠償種一棵新的,毀一棵樹需要多少時間?種一棵樹等他長大要多少時間?關乎孩子跟我們要生存在怎樣的城市,怎麼可以這麼草率,難道大家下班以後都不住在高雄市嗎?』

高雄愛樹人 團長莊傑任表示:『在此呼籲高雄市全面檢討跨局處的樹木修剪合約書寫,應保留樹木的自然樹型,除了高壓電線牴觸,不應任意使用縮小樹冠、下降高度的修剪方式。並於合約禁止不當修剪,明訂實質罰則。』

依照交通局的說法,合約是參考工務局給各局處的建議寫出來的,假使如此荒謬的【鼓勵斷頭的修剪合約】也在全高雄市各局處出現,將等同是高雄樹木的屠殺令!在此呼籲市府全面性檢討合約書寫,也希望未改正前勿再進行修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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